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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民政局关于购买遗体火化接运服务的公告
来源:如皋市 发布时间:2021-11-08 14:23 字体:[ ]

为进一步落实惠民政策,加强遗体接运车辆管理,规范殡仪服务秩序,根据《殡葬管理条例》《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遗体接运车辆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皋政办规〔2021〕3号)文件精神,市民政局决定组织实施购买遗体火化接运服务,现邀请本市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供应商)参与申报。

一、项目内容

如皋市殡仪馆、如皋市石庄殡仪馆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通过资格审核的车辆和驾驶员由上述两馆进行管理、调配。

二、服务期限

1年。期满后,根据服务期内服务质量、社会评议、考核情况等确定是否续约。

三、服务内容

为如皋户籍居民提供遗体火化接运服务。

四、服务定价

收费标准按皋价发〔2014〕81号文件执行(见附件1)。

五、准入条件

本次购买服务的单位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经营主体

1.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遗体接运业务,经营主体注册地为本市辖区内;

2.具有符合技术标准的遗体接运车辆和相关条件的驾驶员;

3.经营主体和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4.经营主体组织架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规章制度健全;

5.建立有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事件在内的应急机制和应急预案。

(二)车辆要求

1.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的遗体接运专用车辆;

2.车辆在如皋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合法上牌;

3.车辆年审合格;

4.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10年;

5.缴纳交通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险(不少于300万);

6.缴纳驾驶员和乘车人员意外保险。

(三)驾驶人员

1.持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3.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与。

六、公示时间

2021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

七、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2021年11月22日8:00至11月30日下午4:00。

(二)申报地点

地点一:如皋市殡仪馆

联系人:潘苏鑫 0513-87285848

地点二:如皋市石庄殡仪馆

联系人:马新民 0513-87560858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主体领取的从事遗体接运业务的营业执照;

2.申请单位对殡葬改革的认识、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

3.镇(区、街道)出具的本人未从事违反移风易俗、文明殡葬工作相关活动的证明;

4.遗体接运车辆行驶证,年审合格证,缴纳交通强制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凭证;驾驶人员和乘车人员保险凭证;

5.驾驶员的身份证、驾驶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健康体检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6.申报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进行查询无失信行为的证明资料;

7.如皋市参与政府购买遗体接运服务主体申请表、驾驶员申请表、车辆备案表(见附件2、3、4)。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相关证件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呈报时,提供所有复印件原件,以便审核备查。

八、结果确定

由两馆成立审核小组,人员由民政局机关、殡仪馆及相关人员组成。审核小组对拟购买服务的殡葬服务单位予以评价,确定采购主体并公示无不良反映的,签订协议。

九、监督

投诉举报电话:0513—87658493(市殡改办);

投诉举报邮箱:780533566@qq.com。

如皋市民政局

2021年11月8日

附件1:如皋市各片遗体接运(含消毒、抬尸)收费标准明细表.docx

附件2:如皋市参与政府购买遗体接运服务主体申请表.docx

附件3:如皋市参与政府购买遗体接运服务车辆驾驶员申请表.docx

附件4:如皋市参与政府购买遗体接运服务车辆备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