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25972/2021-04211 | 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 | 文号: | 皋政发〔2021〕33号 | ||
成文日期: | 2021-11-19 | 发布日期: | 2021-11-23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市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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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各委、办、局、行、社、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根据《如皋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皋政办发〔2021〕77号),市政府对2020年12月31日前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十七届市政府第七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确认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4件、行政管理性文件209件(目录附后),现予公布(各类应急预案另行公布)。
2020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中,未列入公布目录的规范性文件自即日起一律予以废止。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涉及原政策文件的,仍按该事项发生时的原政策文件内容执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继续有效的行政管理性文件目录。
如皋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