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发改委
关于转发《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市各相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苏价农〔2018〕11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苏价农〔2018〕112号)
如皋市物价局 如皋市财政局
2018年9月3日
附件: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苏价农〔2018〕112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