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医疗保障局
索引号: 01422630X/2014-00186
分类: 物价    通知
发布机构: 物价局
文号: 皋价发〔2013〕47号
成文日期: 2013-04-08
发布日期: 2013-04-08
有效性:
名称: 关于如皋博爱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方案的通知
关于如皋博爱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方案的通知
来源: 物价局 发布时间:2013-04-08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皋价发〔2013〕47号

 

              关于如皋博爱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方案的通知

如皋博爱医院: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如皋博爱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批复》(苏价医[2013]124号)和《省物价局关于如皋市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苏价医[2012]395号)文件精神,现将你院医药价格改革方案通知如下:

一.取消药品加成。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符合价格管理规定的药品差价总额,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医院自我消化20%。

二.取消特需病房床位费(编码110900001-h)、高级专家诊疗中心专家门诊(会诊)诊查费(编码111000002-a)两项特需医疗服务收费。

三.将挂号费(编码110100001)、急诊挂号费(编码110100001-a)、药事服务费项目纳入诊察费,不再单设挂号费、急诊挂号费、药事服务费,诊察费中分设西医诊察费(编码110200006)、中医辨证论治费(110200007),保留门诊病历手册(编码110100001-b),价格仍为1元/册。

四.以下项目价格暂不调整:

1、特需医疗服务项目。

2、驾驶员体检(编码110500001-a)、大学生体检(编码110500001-b)、中小学生体检(编码110500001-c)、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编码110500001-d)属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司法鉴定(编码270800009)属经营服务性项目暂不调整。

3、其他暂不调整项目(类)见附表3。

五.调整以下项目价格

1.提高诊察费(含挂号费、药事服务费)价格。西医诊察中,普通门诊诊察费(编码110200006-a)10元/次,副主任医师门诊诊察费(编码110200006-b)、主任医师(编码110200006-c)门诊诊察费分别为15元/次、25元/次;住院诊察费(编码110200005)8元/日。中医辨证论治中,普通中医门诊辩证论治(编码110200007-a)12元/次,副主任医师中医门诊辩证论治(编码110200007-b)、主任医师(编码110200007-c)中医门诊辩证论治分别为17元/次、27元/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待遇的临床医学专家门诊诊察费(编码110200002-a)40元/次,急诊诊查费(编码110200003)10元/次。

2.调整护理项目指导价格。

重症监护(编码120100001)7元/小时、特级护理(编码120100002)4元/小时、Ⅰ级护理(编码120100003)30元/日、Ⅱ级护理(编码120100004)20元/日、Ⅲ级护理(编码120100005)10元/日、特殊疾病护理(编码120100006)40元/日、新生儿护理(编码120100007)30元/日、新生儿特殊护理(编码120100008)10元/次、精神病护理(编码120100009)40元/日、气管切开护理(编码120100010)20元/日、吸痰护理(编码120100011)5元/次、造瘘护理(编码120100012)8元/次、动静脉置管护理(编码120100013)10元/次。

3.调整病房床位费价格。四人及以上床位费(编码110900006-a)30元/日、三人间床位费(编码110900006-b)40元/日、双人间A(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编码110900006-c)55元/日、双人间B(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编码110900006-d)70元/日、单人间(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编码110900006-e)120元/日,套间(编码110900006-f)300元/日,新生儿床位费(编码110900006-g )15元/日,母婴同室婴儿床位费A(编码110900006-h)、母婴同室婴儿床位费B(编码110900006-j)分别为25、15元/日,急诊留观床位费(编码110900005 )15元/日,陪护床(包括简易病床、躺椅和走廊、走道加床等,编码110900001-g)10元/日。

4.调整其他综合服务类项目价格(不含其他不调整项目)。其中:静脉输液(编码120400006)8元/次、小儿静脉输液(编码120400007)11元/次;肌肉注射(编码120400001)4元/次、静脉注射(编码120400002)5元/次; 氧气吸入(编码120300001)(包括低流量给氧、中心给氧、氧气创面治疗)4元/小时。抢救费(编码1202)、换药(编码1206)等其他综合服务类项目提价幅度30%。

5.临床各系统诊疗(编码31)(不含其他不调整项目)中,口腔颌面(编码3105)、心脏及血管系统(编码3107)提价幅度为20%。临床各系统诊疗其他项目价格提价幅度30%。

6.手术治疗类(不含其他不调整项目)中麻醉(编码3301)指导价格提价幅度20%,其他手术治疗(编码33)指导价格提价幅度30%。

7.康复项目(编码3402)价格提价幅度30%。        

8.中医诊疗类区分情况调整价格。其中中医特殊疗法(编码47)、中医综合(编码48)提价幅度20%,中医外治(编码41)、中医骨伤(编码42)、中医肛肠(编码46)提价幅度30%,推拿疗法(编码45)提价幅度40%,针刺(编码43)、灸法(编码44)提价幅度70%。

9降低部分检验检查价格。一是磁共振扫描(MRI)(编码2102)、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编码2103)执行指导价格,取消上浮15%的规定;二是大生化(编码250900001)、乙肝两对半定量检测(编码250900002)等常规检验套餐价格分别为196元/次、130元/次。三是小生化组套价格(见附表二),省对小生化组套价格有新规定,按省规定执行。

诊察费、病房床位费等综合服务类项目价格和临床各系统诊疗、康复、中医诊疗类项目价格为最高价格,护理、手术政府指导价调整后,2013年暂不上浮,2014年根据执行情况,由我市价格主管部门决定浮动幅度。除外内容和特殊医用材料价格管理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以上方案自2013年4月10日起执行。请你院做好医药价格调整后的药品零售价格和医疗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附表:1.如皋博爱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执行表

2.小生化组套价格明细表

3.省规定的暂不调整项目(类)表

                           如皋市物价局

                            2013年4月8日

抄送:南通市物价局、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皋市政府办,市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中心。

如皋博爱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执行表(医改后).xls

皋政发〔2012〕175号 附件2如皋市县级医院小生化组套价格明细表.xls

皋政发〔2012〕175号附表三.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