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卫健委
索引号: 014226318/2022-00127
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通知
发布机构: 如皋市卫健委
文号: 皋卫健发〔2022〕69号
成文日期: 2022-06-01
发布日期: 2022-06-0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如皋市2022年血吸虫病防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如皋市2022年血吸虫病防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如皋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2-06-02 11:2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卫生所:

现将《如皋市2022年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1日

如皋市2022年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方案

按照《2022年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方案》,全市今年继续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分类指导、综合治理、联防联控”血防工作方针,按照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工作模式,扎实开展螺情监测、病情监测和健康教育工作,健全敏感高效的血吸虫病监测体系,提高应急反应能力,持续巩固血防成果。

一、工作任务

全市在12个镇(区、街道)的58个村开展血防监测查螺,查螺面积290万平方米,如城街道完成药物灭螺面积5万平方米。人群询检筛查6000人,血清学查病1400人(其中本地人群1200人、血吸虫病高流行区外来人员200人)、渔船民监测查病100人,所有血清学试验阳性者均需进行扩大化疗,完成扩大化疗4人。家畜监测查病125头。针对不同人群开展血防健康教育(24万人次)工作。规范开展疫情监测,做好如城街道钱长村、白蒲镇姚家园村两个国家级监测点工作。

二、具体要求

1.查螺

(1)原则和范围:全市12个血吸虫病历史流行镇(区、街道)的58个村必须按照今年血防工作任务表开展3个回合以上的螺情调查(村自查、镇复查、市抽查),辖区内的通江河道均应视作可疑环境。各镇(区、街道)可根据实际,调查一定数量的毗邻环境。所有查螺结果均由各镇(区、街道)血防人员负责在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管理平台钉螺控制系统中每3个查螺工作日进行1次填报,以便及时了解各地查螺进度。对今年开展查螺的新增加的应查环境继续进行经纬度定位、拍照(2张),并在谷歌地图上标注。

(2)组织形式:各镇(区、街道)卫生所应组织一定数量的查螺专业队,对重点环境进行抽查和考核查螺。查螺人员由具有多年查螺经验者参加,要大幅度提高村级年轻查螺员和村医生的比例,确保查螺质量。

2.灭螺:各镇(区、街道)卫生所对当年查出的钉螺环境必须在5月30日前完成初灭,在10月30日前完成复灭。灭螺药物为26%四聚杀螺胺乙醇胺盐悬浮剂,由省、市血地办统一调拨。

3.历史有螺环境改造:结合农田水利建设、经济开发、村镇规划建设和公路建设等,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历史有螺环境改造,要本着由小到大、先易后难依次进行,不断提高当地历史有螺环境改造率。对于一些改造难度较大的历史有螺环境,可通过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信息管理平台系统申报,争取获得省级血防专项经费资助。

4.查治病

(1)人群查治病

①对象:国家监测点以及历史流行村6周岁以上居民;在长江南通段及其通江河道作业的水上流动人员(渔船民);外来务工人员(以湖南、湖北、江西、安徽4个流行省份和居住在南京、镇江、扬州3个市沿江地区人员为重点)。(任务数见附表)

②方法:胶体染料试纸条法(DDIA)和(或)间接血凝试验(IHA)两种血清学方法进行筛查,阳性者必须进行病原学查病,查出病人全部给予病原学治疗,并填报“血吸虫病确诊病例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所有血清学阳性者和渔船民等重点高危人群(风险暴露者)应进行扩大化疗,治疗药物为吡喹酮。各医疗机构发现的疑似血吸虫病患者应迅速报告市疾控中心并配合疾控中心对患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一旦确诊,应予正规抗虫治疗。加强输入性病例管理工作,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及相关风险防范工作。

各镇(区、街道)卫生所可结合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老年人体检等开展血防查病工作。

在查灭螺和查治病期间,各镇(区、街道)要大力开展血防健康教育工作,要求另见《如皋市2022年血地寄防健康教育工作方案》。

(2)家畜查治病

各镇(区、街道)卫生所需配合农村农业部门做好牛、羊、猪等牲畜血吸虫病查治病工作,特别是对来自湖南、湖北、安徽等血吸虫病高风险地区购进的家畜进行查治病,全年需完成125头。

5.监测工作:市疾控中心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血吸虫病监测工作方案要求,健全全市血吸虫病监测体系,加强常规监测和国家监测点监测质量控制,努力建成血防监测工作规范区,实行规范化管理。强化血吸虫病个案病例的报告制度,规范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和病例的规范化处置。市人民医院、长江镇卫生院要做好血吸虫病被动监测工作,加强急性血吸虫病预警及突发疫情应急响应。

6.培训:市疾控中心要及时对市级综合性医院、镇(区、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预防保健科、内外科、血液科医生和门诊化验员以及镇级卫生防保人员开展血防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我市各级医疗卫生人员的血吸虫病防治业务知识水平。

7.资料管理:

市疾控中心切实制定本年度血防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填报全省查灭螺月报、血防工作半年报和年报等报表以及全国寄生虫病防治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血吸虫病监测点数据管理系统;各镇(区、街道)卫生所要制定2022年度血防工作计划(方案),做好工作总结;查螺日报每3天报告1次电子版,同时每3天在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信息管理平台系统中录入查灭螺数据。查螺工作汇总表于6月25前报至市疾控中心血地寄防科(发送到电子信箱和盖章邮寄各一份)。做到当年防治资料,当年整理、归档,装订成册。

三、查灭螺时间安排

1.查灭螺:5月底前完成查螺和第一轮灭螺任务,10月底前完成第二轮灭螺任务。

2.查治病:7月底前完成本地人员采样和检测,10月底前完成外来人员采样和检测。

四、考核评估

在开展查灭螺工作期间,市卫健委将组织市疾控中心相关人员进行专项督查和质量考核。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制度和责任

市疾控中心、各镇(区、街道)卫生所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根据省、市有关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要求将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纳入议事日程。

2.加强统筹,确保经费落实到位

市疾控中心要加强对中央及省转移支付地方卫生血防项目的管理,积极开展绩效监控与评价。

3.加强协调,确保完成方案目标

市疾控中心、各镇(区、街道)卫生所要加强与教育、农业农村、水务、交通等部门的协调与配合,积极开展血防健康教育示范学校、示范社区创建,对外来牲畜、外来及水上作业人员开展血吸虫病监测查病工作,确保不发生本地感染急性血吸虫病病例。

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