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如皋市石庄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高中体育馆房顶监测房及附属工程
三、项目编号:
四、采购方式:分散竞争性谈判
五、预算金额:64500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以上(含),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响应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条件: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贰级以上(含) ,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七、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本项目 服务于石庄镇空气站点搬迁,拟在高中楼顶新建站房(参照现有站房标准) ,详见项目需求。
八、投标文件组成(资格审查文件和商务标文件用档案袋密封,封口处加盖公司公章。)
1、资格审查文件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复印件盖章装订。
2、商务标应包括:
(1)投标函;
(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九、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6月14日上午9时(逾时不再接受文件)。
地点:石庄镇财政所一楼会议室。
十、评审时间和标准
1、评审时间:2022年6月14日上午9时
2、评标方法:最低价中标法。
十一、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文件接收人:姓名:范先生 联系电话:0513-69901017
十二、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当年农历年底前付至合同价的 80%,余款待第二年农历年底前付清。本项目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两年。每次支付前,成交人均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三、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由中标承包人全权负责。
2、工程工期: 10 日历天。
3、本项目最高限价: 6.45 万元。
4、投标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5、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按采购公告提供的施工做法及技术要求完成全部施工内容。
6、农民工工资支付须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招标人应按照规定,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及时足额拨付人工费用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并监督施工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
7、在施工过程中,须加强绿色建造与环境管理,做好扬尘防治工作,减少噪声污染等工作。
采购人:如皋市石庄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