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水务局
如皋市水务局关于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等事项委托至镇(区、街道) 办理的公告
如皋市水务局关于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等事项委托至镇(区、街道) 办理的公告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增强基层为民服务能力,全面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根据皋政发〔2021〕27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赋予或委托各镇(区、街道)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单位决定委托各镇(区、街道)行使有关事项的行政审批权,具体委托事项见附件。自2022年12月1日起,我单位不再受理委托行政审批事项的申请,请申请人到被委托镇(区、街道)办理相关审批事宜。
同时,将我单位与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理委员会、办事处)签订的《委托协议》一并公示。
特此公告。
附件1:如皋市水务局委托事项清单
附件2:委托协议
如皋市水务局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