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人社局
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相关政策解读
近日,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如皋市贯彻落实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相关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一起来看看,都有哪些调整。
1、扩大失业保险金享受范围
延长享受失业保险金。自2019年12月起,调整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应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按失业人员停保次月起计算)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按原核定标准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2、阶段性失业补助金
申请条件: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以及2020年3月至12月31日新增的(2020年6月前已参保)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可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补助标准:失业补助金标准为710元/人/月,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月领取。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领取期间不同时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停发条件: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自主申报就业)、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以及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其他规定:至2020年12月31日,根据申领时间,次月发放。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无需办理失业登记,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逾期不再申领。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