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2025年加快农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激励意见的通知》(皋政办规〔2025〕5号),以下简称《激励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时间及有效期
本激励意见自2025年7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出台背景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做好“三农”工作总体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农业高质量发展为工作引领,紧扣我市乡村产业发展的短板弱项、难点堵点以及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重点任务,市农业农村局与市财政局、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商量酝酿,市分管领导多次牵头会商,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三、出台依据
根据中央、省、南通市关于乡村振兴战略任务实施、“三农”工作重点任务以及农业产业提质增效要求,结合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激励意见。
四、激励意见的主要内容
奖补内容主要突出建设标准化生产体系、稳定区域化产业体系、健全规模化经营体系、构建多元化流通体系、培育现代化装备体系等五个方面:
一是聚焦全产业链,建设标准化生产体系。持续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加快推进“三黑三白”特色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全链条发展,重点支持种质资源保护、稻米产业提质增效、生猪产能快速提升、品质保险等。
二是加快提档升级,稳定区域化产业体系。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围绕我市花木盆景特色产业,有针对性地锻长板、补短板。重点支持花木盆景产业转型升级、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水平提升等。
三是强化履约能力,健全规模化经营体系。围绕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实施精准招商,促进产业集聚;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增强主体带动能力。重点支持农业农村重点项目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市场开拓、乡村CEO运行等。
四是拓宽销售渠道,构建多元化流通体系。坚持将渠道拓展作为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讲好长寿故事,做足富硒文章,构建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互为支撑的农业品牌矩阵,加大与高端市场、流量平台的对接力度,发展直播带货、电商销售等新业态。重点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苏·皋长寿”区域公共品牌打造、农业宣传推介等。
五是提高科技水平,培育现代化装备体系。突出现代化、设施化、智慧化发展导向,支撑现代农业装备体系。重点支持设施园艺、冷藏保鲜设施等。
五、其他规定
各镇(区、街道)是新开工项目监管的责任主体,确保项目建设规范有序。奖补资金执行分级验收管理模式,按照验收申报、组织验收、部门联审、领导审定、结果公示程序执行。对项目实施主体提出了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等工作要求,同时当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违规违法行为被查处并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取消其全部奖补资金。获得财政扶持资金的奖补对象,必须认真执行有关政策和财务制度,凡弄虚作假者,取消财政补助并依法依规处理。
原文链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加快农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激励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