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7月7日,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5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皋政办发〔2025〕3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化我市“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成果,高标准完成省农村公路建设示范工作支持县建设任务,确保2025年如皋民生实事项目顺利实施,全面提升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水平。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南通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2025年如皋市“四好农村路”建设的主要任务为:完成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30公里;完成农村公路桥梁改造工程12座(其中2座为配套桥梁)。
项目进度安排:一、二季度:明确建设任务,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财政评审,启动招标等前期工作;三季度:实现全部项目开工建设;四季度:完成全部工程项目并组织交工验收。
三、职责分工
1.市交通运输局: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全面负责建设计划制定、设计审查、招标管理、施工监管、资金争取、交竣工验收、行业协调等各项工作,落实“以工代赈”政策,优先吸纳本地低收入群体务工。
2.市财政局:负责市级建设资金的筹集、拨付及项目财政评审工作。
3.各镇(区、街道):负责用地保障、前期清障、施工协调及后期配套绿化工作。财政评审完成后,须在一周内配合完成前期工作确认,未落实到位的项目暂停招标或取消计划。
四、经费来源
项目勘探、测量、设计、监理等费用列入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提档升级工程建设费用由市和镇(区、街道)统筹;桥梁改造工程建设费用(含省补助)由市财政列入年度预算。
建设用地、杆(管)线迁移、矛盾协调处理、地上(下)附着物清理等费用由各镇(区、街道)负责落实。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统筹抓好工程安全、质量、环保和进度控制,确保阶段性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2.强化督查问责。市交通运输局定期组织专项督查,及时通报项目推进情况,对履职不到位、推诿扯皮的单位和责任人报请市纪委监委依法依规处理。
3.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宣传渠道大力宣传“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意义、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激发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和积极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