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25972/2025-01204 | 分类: | 工业、交通\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文号: | 皋政办发〔2025〕30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7-07 | 发布日期: | 2025-07-21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2025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全面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成果,高标准完成省农村公路建设示范支持县建设任务,确保2025年如皋民生实事项目顺利实施,全面提升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水平,决定在全市继续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桥梁改造工程,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市完成30公里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12座农桥(其中2座桥梁为提档升级配套)改造工程,具体建设任务详见附件1、附件2。
进度安排。一、二季度:确定2025年目标任务,制定阶段工作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财政评审,启动施工招标、监理招标、房屋和杆线搬迁等前期工作。三季度:所有项目全部实现开工;强化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管理,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确保工程进度有序推进。四季度:完成本年度提档升级工程、农桥改造工程,并完成交工验收。
二、职责分工
1.市交通运输局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全市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改造、桥梁改造项目的计划编制;根据编制的计划,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组织施工图审查,下发施工图设计批复;根据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完成施工图预算,对接财政评审,招标落实施工、监理单位,负责推进项目实施;负责落实“以工代赈”政策,积极支持当地低收入及贫困人员务工需求;项目完工后,组织交(竣)工验收;负责与上级对接,争取项目的资金补助。
2.市财政局负责市级承担资金的筹集、拨付工作,负责项目预算财政评审工作。
3.各镇(区、街道)负责项目用地、前期清障、施工过程中的矛盾协调等工作,负责在项目交工验收后半年内完成提档升级项目的路宅路田分家绿化。
在财政评审完成一周内,市交通运输局和属地镇(区、街道)共同对前期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现场确认,对未完成前期工作的项目将暂停进行施工招标,直至取消年度建设计划任务。
三、经费来源
1.项目勘探、测量、设计、监理、检测、项目管理等费用列入项目建设费用。
2.农路提档升级工程建安费由市和镇(区、街道)按相应比例分摊,具体分摊比例为:主功能区(城北街道、如城街道、城南街道、长江镇)工程市镇分摊比例为5:5,乡镇(搬经镇、江安镇)工程市镇分摊比例为9:1,乡镇(九华镇、磨头镇、下原镇、吴窑镇、石庄镇、白蒲镇、丁堰镇、东陈镇)工程市镇分摊比例为7:3。
3.桥梁改造工程建设费用由市财政列入年度预算安排。
4.建设用地、杆(管)线迁移、地上(下)构筑物和附着物清理、矛盾协调处理等费用由各镇(区、街道)负责落实。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对照建设实施方案,紧扣安全、质量、环保、进度和社会稳定等目标,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要强化统筹部署,细化方案措施,做到任务明晰、责任明确、落实有力,确保按期完成阶段和年度任务。
2.强化督查推进。市交通运输局要不定期开展督查,适时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部门和相关人员,报请市纪委监委进行问责。
3.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大力宣传农村公路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涌现的先进典型,充分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1.如皋市2025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计划明细表
2.如皋市2025年农村公路桥梁改造工程计划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