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政策解读
来源: 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3-02-28 10:44 累计次数: 字体:[ ]

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市政府办公室于2月24日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度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的通知》,现就有关情况做如下说明: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十四五”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扎实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南通市“十四五”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通污防攻坚指办〔2022〕37号),结合《如皋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25)》,分解下达我市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确保2025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80%以上。

二、目的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落实新发展理念,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以持续改善和提升农村人居生活环境质量、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目标,以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试点工作为抓手,着力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切实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如皋提供良好的生态支撑。

三、文件内容

1.关于任务分解下达。近年来,我市按照“全域治理、分片推进、示范先行、系统整治”工作思路,不断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156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为47.3%。根据南通市住建局《关于加快推进全市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通知》,下达2023年我市50个行政村10000户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任务,为确保我市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继续走在南通市各市(县、区)前列,在广泛征求各镇(区、街道)意见的基础上,分解下达我市2023年75个(治理达标59个)行政村1.1万户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2.关于序时进度要求。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作为全市农村户厕改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配合农业农村局做好户厕改造工作,对标南通市污染防治攻坚考核序时要求,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进度与农村户厕改造验收时间保持一致,确保2023年农村户厕改造工作顺利通过上级验收。

3.关于治理模式确定。总结近年来我市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在“黑灰分离”、“资源化利用”上,积极探索适合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模式。2023年度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因地形、因水量而异。住建局会同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商讨2023年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模式,邀请有关镇(区、街道)负责分散农户治理工作的同志和技术服务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共同确定2023年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方案。

4.关于职责分工。为确保按时完成年度任务,根据2022年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办法,经与镇(区、街道)、市有关部门和单位沟通,进一步明确任务要求、职责分工,形成治理工作合力,协力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这项惠及民生的系统工程。

原文链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度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的通知

图解链接:《2023年度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