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25972/2020-03107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政府 文号: 皋政发〔2020〕49号
成文日期: 2020-11-24 发布日期: 2020-11-27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关于加快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聚力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试行)
市政府关于加快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聚力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试行)
来源: 市政府 发布时间:2020-11-27 14:49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各相关部门:

为建立我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支持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 号)、《省政府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138号)、《中共如皋市委、如皋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如皋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皋委发〔2019〕5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准确把握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高质量发展和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我市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和“三农”领域重点工程,优化财政支农投入保障,加强财政支农政策制度设计,理顺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创新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改革完善农业农村投融资体制,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奋力建设长江以北最强县市,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涉农资金多头管理、交叉重复、使用分散等问题,坚持政策扶持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工作思路,进一步优化管理体系,完善政策措施,创新体制机制,有序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不断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坚持规划先行。紧紧围绕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规划,突出乡村振兴重点领域、重大工程、主导产业,积极引导涉农资金向重点任务和实施区域倾斜,集中投入,形成效益,实现“规划一片、实施一片、建成一片、示范一片”。

坚持示范引领。运用系统、融合的思维和方法开展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工作,集中打造一批乡村振兴的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推动乡村振兴高效有序发展,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统筹协调。构建职责明确、权责一致、上下联动、运作协调的工作体系,增强资金统筹整合和工作推进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建立与整合相适应的绩效综合评价制度,强化涉农资金监管。

(三)主要目标

2020年建立制度框架,基本实现行业内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并积极推进行业间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到2021年,基本构建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并根据“三农”工作的新要求,适时调整完善。

二、高度聚焦“三农”高质量发展

对照全面小康指标体系和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标体系,聚焦乡村振兴战略行动,深刻把握当前“三农”领域的重点、难点、着力点,突出薄弱环节,攻坚重点领域,集中力量补短板强弱项,以更实举措推动农业更强、农民更富、农村更美,全面开启基本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一)聚焦农业更强。坚持稳面积、提单产、增产能,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现代农业园区提档升级,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吸引优质经营主体落户园区投资开发。以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为抓手,以提质增效为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做强做实“三黑三白”和花木盆景产业。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做好黑塌菜、东串猪等地方特色农业种质资源的收集保护、提纯复壮及开发利用工作。发展壮大农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农业与产品加工、观光休闲、旅游度假、研学教育、文化创意、健康养老等业态的融合发展,构建完整的农业产业链。突出长寿之乡特色,以优势产业为突破口,大力开展品牌孵化行动,提升“苏·皋长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核心竞争力与影响力,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和农业品牌保护。以磨头和搬经两个国家级产业强镇、如城和长江两个省级农业园区以及城北街道万顷良田为引领,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园区科技含量,提升园区竞争力,为如皋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发展支撑。到2022年,力争创成1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或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力争新增3个省级园艺作物标准园,力争成功申报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3个以上,创成国家级或省级区域公用品牌1个、省级产品品牌5个。

(二)聚焦农民更富。持续提升农民创业就业能力,拓宽农民增收路径,支持农民在优势特色农业、智能农业、创意休闲农业、乡村手工业等方面广泛创业就业。实行积极、开放、高效的人才政策,建立新型职业农民、专业人才、乡土人才等乡村人才队伍,促进各类人才“上山下乡”投身乡村振兴。从本地产业特色出发,量身定制,注重针对性、突出实用性,把农民职业教育办到产业链上;依托各类产业园区、科技孵化器、创新中心,将有发展潜力、有技艺传承力的乡土人才集聚起来,实现乡土人才工作与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互促共进。重点培育扶持素质较高和生产技能强的种养殖大户、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人员、农村有志青年,使其起到示范作用,争取培养一个,带动一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农民持续增收长效机制,推动农民思想观念素质能力、行为方式现代化。培育多元融合主体,鼓励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积极稳妥推进“三农”各项改革,带动农村农民增收。深入推进农民培训提质增效行动,每年培育高素质农民3000人。到2022年,力争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27600元,年均增幅8%。

(三)聚焦农村更美。推进“多规合一”,强化城乡统筹规划,加快形成城乡协调发展的空间格局。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快建设美丽乡村和特色田园乡村。开展省级生态循环农业试点建设,积极建设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完善农村路网,争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打造提升市域大循环线路和镇级平安放心路、美丽农村路。优先发展农村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公共服务。加快乡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护,开展河流连通和清淤整治。积极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全面建立“户分类投放、村分拣收集、镇回收清运、有机垃圾生态处理”的分类收集处理体系。开展农药零差率统一配供和包装废弃物统一回收处理。到2022年,力争打造8-10个左右的省市级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村、4个左右的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振兴)的综合样板,农村村居(社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40%,每个镇(区、街道)各1座生活垃圾中转站和转运车辆完成升级改造。

三、积极稳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一)统筹整合涉农项目资金

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的主要包括中央、省、南通市、市本级安排的支持“三农”领域生产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善及扶贫等方面的补贴类、建设类资金。市级在对现有涉农资金梳理的基础上,对行业内涉农资金在预算编制环节进行源头整合,行业间涉农资金主要在预算执行环节进行统筹,加强行业内涉农资金整合与行业间涉农资金统筹的衔接配合。将政策目标、投入方向、扶持环节、管理方式等相近的资金进行归并,统筹设立乡村振兴“大专项”,具体包括农业、林业、水利、农村综合改革、交通、住建、城管、文旅、卫生健康、民政等涉农专项资金。依据不同的项目需求,灵活运用奖励、补助、贷款贴息、投资等支持方式。竞争性项目要在确定或执行总体目标、要求的情况下,采取“公开透明、自愿申报、竞争遴选”的立项办法。

市级定期公布确定年度涉农项目资金统筹整合分类目录,明确牵头部门和实施部门,统筹整合方案相对稳定。根据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结合涉农资金管理模式和使用效益,定期进行评估调整,不断优化完善。

(二)合理优化涉农资金配置

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的管理模式,加强资金分配与任务清单的衔接匹配,确保资金投入与任务相统一,实现资金和任务清单、绩效考核目标同步批复下达。在完成上级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结合发展规划、乡村振兴确定的目标任务和上级绩效考核目标任务等,将乡村振兴“大专项”聚焦支持我市乡村振兴重点领域、重大工程、重要平台和主导产业等,发挥涉农资金规模效应。

将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专项、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专项、农业公共服务专项、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省级交通发展专项(农村公路提档升级)、省级林业发展资金,本级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农村河道坍塌治理、旅游业发展引导资金、旅游资源点建设、文化产业扶持资金、智慧旅游建设等资金进行整合和集聚使用;将南通“占补平衡”补助资金、现代农业奖励统筹整合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如皋)专项投资基金;要聚焦重点,积极争取上级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污水处理、改厕、康养等项目资金。

(三)加强财政金融统筹

在保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的同时,探索建立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如皋)专项投资基金,通过“子基金+直投”的方式开展运作,充分发挥专项投资基金和涉农国企作用,加快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母基金落地实施,切实引导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财政金融合力推进乡村振兴。针对全市花木盆景、生鲜果蔬、绿色稻米及创意休闲农业等主导产业,地方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与仓储基础设施建设、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产业融合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等重点领域,万顷良田、农业产业强镇以及交通区位优势明显、农业基础较好的镇(区、街道)等重点区域集聚资源、有选择性地对符合基金投资领域的重大项目进行直接投资,全方位打造现代农业亮点典型。

四、改革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机制

(一)加强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一是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要求,对现行涉农资金管理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做到有据可依。二是做好各项管理制度的衔接,强化制度执行,加强相关政策制度的培训和执行工作,确保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取得实效。三是建立健全绩效考评制度。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健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在资金分配中予以倾斜,加大投入力度。

(二)建立完善涉农项目计划

市相关主管部门加强涉农项目调查摸底,编制涉农项目三年中期规划,逐年更新滚动管理;年度项目计划经市委农办汇总初审后,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实施。已批准项目计划发生增减、调整的,必须及时向市委农办报备,实现项目计划实时更新。

(三)加强涉农资金监管

市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监管,形成权责明确、有效制衡、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财政、审计部门要强化对涉农资金的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是否切实开展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有无借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挪用资金等。在统筹整合范围内将结余资金调剂用于其他涉农项目的,审计、财政等部门在各类审计监督中不作为违规问题处理。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体系,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专家学者、研究机构等对涉农资金政策进行评估。完善决策程序,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五、科学建立相关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决策有关重大问题,完善涉农政策顶层设计;按照“增加增量、统筹存量”的原则,确定年度统筹整合规模,审核批准涉农项目年度计划。

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联席会议制度,市委农办部署落实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围绕涉农产业发展规划,联合市财政局、市相关主管部门梳理涉农项目、资金规模并提出统筹整合意见,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按照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的涉农项目年度计划,牵头各相关主管部门分条线对重点任务、重点项目进行检查,监督考核落实情况。

市财政局协同做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根据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批准结果,审核涉农资金年度预算草案;研究制定统筹整合后的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拨付流程,加强资金监督检查,组织项目绩效评价。联合市委农办、市相关主管部门对涉农项目开展定期评估,形成调整优化和退出机制。

市相关主管部门协同做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根据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策部署,负责研究制定本部门牵头的涉农项目所对应的任务清单、绩效目标;组织本部门涉农项目申报、审核及预算编制,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做好资金监督、绩效评价;推进项目、任务实施。

(二)加强部门协同。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为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提供机制保障。市财政和市相关主管部门要坚持以资金规划和任务清单管理为抓手,依法依规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市相关主管部门要做实做细部门项目库,科学设置、细化分解任务清单,做好任务落实和综合考核评价等工作。

(三)加强信息公开。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健全公告公示制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决策前要听取各方意见,管理办法、资金规模、扶持范围、分配结果等应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和相关部门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认识,使其普遍知晓、明确掌握政策内容。认真总结和推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信息报送和政策宣传,注重宣传的引导性和时效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新局面。

本意见自2021年1月1日起试行。

如皋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4日


解读链接:市政府关于加快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聚力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