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25972/2024-00271 | 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文号: | 皋政办发〔2023〕110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2-28 | 发布日期: | 2024-01-11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如皋市免罚轻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2.0版的通知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如皋市免罚轻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2.0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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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推进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创新执法方式和手段,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经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梳理,市司法局依法审核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如皋市免罚轻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2.0版》,包含市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资规局、城管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广旅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医保局、生态环境局13个执法单位的373项免罚事项、103项从轻减轻处罚事项、19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
现将《如皋市免罚轻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2.0版》予以公布,请各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抓好落实。
本清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公布的原“免罚轻罚”1.0 版清单同时废止。对本清单施行以前发现的当事人违法行为,尚未作出处理决定且符合本清单明确的从轻减轻、不予处罚或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条件的,适用本清单。
附件:如皋市免罚轻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2.0版
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