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交通局
关于明确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流程的公告
各客、货运运输企业及驾驶员:
根据江苏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通防控组下发的《关于明确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流程的通知》(苏交通防指〔2021〕86号)文件精神,向扬州地区运输应急物资和人员的车辆,由承运单位或驾驶人自行填写使用交通运输部统一格式的《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见附件),由车辆始发地或者目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加盖公章。
特此公告。
附件: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
如皋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