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东陈镇
东陈镇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来源: 如皋市东陈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8-23 16:20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的通知》(皋农发〔2023〕107号)文件精神,东陈镇将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现就项目实施主体面向社会公开遴选。

一、申报要求

2023年试点项目实施期限至2023年12月底,实施主体需经工商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运输配送、施用到田服务的企业、合作社等(不包括养殖场户)。包括现有以粪污收集处理服务的企业、种植大户、全托管服务组织、社会粪肥经纪人、合作社等对象。

二、申报条件

1.具备从事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运输配送、施用到田服务的设施设备条件;

2.积极参与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且愿意增加对粪污收集、处理、运输和施用等装备的投入,年服务能力6000亩以上;

3.能够主动与养殖主体对接,畜禽粪污来源有保证,参与项目实施前,要与本镇范围内养殖主体签订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协议;

4.能够主动与本镇内的种植主体对接,粪肥施用服务面积有保证,参与项目实施前,要与种植主体签订粪肥施用到田服务协议;

5.能够保证施用到田的粪肥充分腐熟且符合相应标准,承诺对施用的粪肥因未充分腐熟而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6.保证证照等手续齐全,合法经营,服从项目管理部门指导和安排。

三、申报时间

试点项目申报截止2023年8月25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请有意向的申报主体对象在2023年8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联系人:范建云,13862763509。

四、遴选结果

对遴选结果将进行5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如皋市东陈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3日 

绿色种养循环考核意见.docx

绿色种养循环主体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