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登记公示(南通鑫范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89号)的要求,经审查同意,对南通鑫范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干混普通砌筑砂浆(M5-M20)、干混普通抹灰砂浆(M5-M20)、干混地面砂浆(M15-M25)、干混普通防水砂浆M15-P6、M20-P8予以登记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5月7日起至2026年5月12日结束。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疑义,请来电或书面形式告知我局绿色建筑与科技设计科(如皋市行政中心B518)。
联系电话:0513-87288893。
如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