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数据局
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集中进场交易的提案
来源: 如皋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2-03-24 16:43 累计次数: 字体:[ ]

《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集中进场交易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进入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交易活动的主要有工程招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招拍挂以及部分国企采购项目。2014年以来,政府采购项目集中进场交易情况统计如下:

年份

项目总数

预算总额(万元)

成交总额(万元)

2014

317

17026.87

15621.51

2015

365

16768.41

14162.57

2016

375

27368.92

21974.92

2017

416

43796.73

37816.56

2018

495

73758.59

65551.74

2019

461

60301.13

48861.96

2020

197

80625.6

69712.1

二、工作推进情况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2020年政府采购项目进场交易数量与2019年相比明显下降,主要是由于省财政厅2020年对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进行调整后,我市部分项目均由采购人委托社会中介代理机构,自行组织(分散采购)。部分社会代理机构因场地限制,在居民区租借住宅用房开展采购活动,既不利于财政监管部门的统一监管,也在社会面上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2020年12月,根据公共资源交易“应进必进”的平台整合原则,市领导要求所有项目必须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交易活动,统一交易规则、统一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为此,市行政审批局与市纪委监委、财政局等部门一起先后赴苏州、无锡、南通海门等地区,就政府采购项目(含分散采购)集中进场交易事宜进行调研。大家一致认为:交易中心为我市分散采购项目交易活动提供场所服务、信息服务;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须遵守“进场交易规则”,并接受交易中心对其场内行为的指导和管理;政府采购监督部门须加强场内场外采购活动的指导与监管管理。

为了确保政府采购项目“应进尽进”,市行政审批局重点在场地建设、智能化建设、人员配置、进场交易规则等方面做了一些调整和完善:

一是对现有场所进行改造升级,装修改造了3间竞谈磋商室、2间开标室,为分散采购进场交易提供必要的场地保障;

二是对开标区、评标区的监控设施以及服务存储设备进行改造扩容,形成360度无死角监控体系;

三是落实专人服务分散采购工作,为进场交易各采购主体,包括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等提供“保姆式服务”。目前交易中心服务政府采购工作的专职人员有6人,按照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业务分类,形成既相互制约又相互融合的工作机制。

四是加强对进场交易主体场内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交易中心服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时,切实履行好“集采机构”的职能和职责,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依法依规编制采购文件,组织采购活动;对进场交易的分散采购项目,则侧重于采购活动现场的管理和行为引导,配合财政部门规范各采购主体的场内行为。

据统计,2021年1-4月份共完成分散采购项目220个,成交额1.8亿元。

三、亟需解决的问题

由于分散采购进场交易后,评标场地与工程建设、集中采购等其他项目评标场所相距较远,且未达到封闭管理的要求,无法从硬件设施上解决评标信息保密的问题。现有场所面积、硬件设施、人员配备以及功能配套等方面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一定差距,需要提请市委、市政府予以支持,便于监管部门的集中统一监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确保“全流程电子交易率”、“不见面交易率”的双百目标。交易中心作为集采机构,在财政局的支持和监督下,切实落实好“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要求,凡集中采购项目,无论采取招标方式还是非招标方式,均应执行全流程电子化和不见面交易的要求,确保“双百目标”的实现。

2.确保采购结果公告发布限时办结率、合同签订限时办结率、合同公示限时办结率等在南通排名前列。交易中心将立足集采机构的职能地位,加强对采购主体落实主体责任的宣传;政府采购监督部门需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对限时办结事项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以确保三率的不断提升。

3.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为各类交易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打造阳光透明、高效便捷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