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数据局
办理重大项目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来源: 如皋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0-10-14 15:16 累计次数: 字体:[ ]

答:1.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应及时办理;

  2.根据《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

涉及修改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应当重新听取利

害关系人的意见。即在网站、项目现场对修改方案进行公示,公示

时间不少于十日。

  3.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年以内

未办理施工许可证,且未申请延期或者申请延期未获批准的,

相应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失效。

    4、许可阶段施工图与总平面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必须一致(如尺寸、层高、建筑火灾危险性分类、耐火等级、使用功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