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数据局
(拟批准公示)南通宏宝莱包装有限公司新建年产800吨聚乙烯包装膜项目拟批准公示

来源: 如皋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0-08-28 11:28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名称:新建年产800吨聚乙烯包装膜项目;

建设地点:如皋市东陈镇杨庄居十五组;

建设单位:南通宏宝莱包装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南京易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年产800吨聚乙烯包装膜项目。

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申报的原料及工艺进行生产,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好以下污染防治工作:

1、废水治理。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厂区内雨水集排系统、污水收集系统;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排放;因本项目所在区域污水管网尚未铺设到位,在污水接管前建设方必须将生活污水预处理后暂用作农肥使用,不得外排;在污水接管后,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委托如皋市青山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废气治理。建议公司进一步优化废气治理工作及排气筒数量设置,合理设置排风风机风量。本项目注塑工序废气经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相关标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厂区无组织有机废气须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恶臭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14544-1993)中相关限值。定期对废气收集及处理系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废气的收集率及去除率不得低于《报告表》要求;同时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3、噪声治理。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且不得降低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

4、固废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5天。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87289271,邮箱:rghb2014@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