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数据局
(环评拟批准公示)南通海高纺织品有限公司编织服装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来源: 如皋市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5-02-28 13:32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名称:编织服装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如皋市磨头镇高庄社区15组,南通海高纺织品有限公司现厂址内

建设单位:南通海高纺织品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技术单位:江苏千陌环境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年产50万套编织服装

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申报的原料、工艺及规模等组织生产,认真落实《报告表》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好以下污染防治工作:

1、废水治理。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厂区内雨水集排系统、污水收集系统;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等分别经隔油池+化粪池和厂内污水预处理设施(5吨/天)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及相关参照标准后,用槽车运送至如皋市磨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深度处理;后期雨水的排放应符合江苏省地方管理要求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限值

2、废气治理。燃气蒸发器(0.5t/h,2台卧式,低氮燃烧)采用天然气作燃料,燃烧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相关标准后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8米;污水处理废气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标准后排放。  

3、噪声治理。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并采取屏障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且不得降低周围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

4、固废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87658090,邮箱:rgsptzk@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