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数据局
(环评拟批准公示)如皋申丞护理院有限公司如皋申丞护理院城东分院改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来源: 如皋市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6-05-20 17:31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名称:如皋申丞护理院城东分院改造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如皋市如城街道城东村13组

建设单位:如皋申丞护理院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技术单位:江苏中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改造后,全城东分院136张医疗床位、51张普通护理床位。

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申报的内容及规模等组织建设运行,认真落实《报告表》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好以下污染防治工作:

1、废水治理。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厂区内雨水集排系统、污水收集系统;废水分类收集,分别经化粪池、隔油池及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尾水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及相关参照标准后排入如皋市同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深度处理;后期雨水的排放应符合江苏省地方管理要求(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限值)。

2、废气治理。污水站加盖适当密闭并定期投加除臭剂,尾气应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相关标准;加强运行管理,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分院内外挥发性有机物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相关标准限值。

3、噪声治理。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设备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及病房,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4、固废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规范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87658090,邮箱:rgsptzk@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