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6777830X/2025-00065 | ||||
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如皋市数据局 |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5-02-13 | ||||
发布日期: | 2025-02-13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如皋市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信息采集和纳入名录库管理的通知 |
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规范我市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的从业行为,着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规范化、透明化,根据《如皋市涉企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皋政规〔2024〕5号)、《如皋市涉企中介服务机构信息采集和名录库管理办法》(皋政办发〔2024〕72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对各招标代理机构开展信息采集工作,并进行归集和公示,纳入名录库管理。欢迎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踊跃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条件
1.必须依法登记设立,熟悉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领域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具备从事招标代理业务技术水平和执业人员。能够独立签订合同,并依据合同约定对服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及其他秘密事项予以保密。(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签订招标代理机构信用承诺书,见附件1)
2.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备相应的办公设备,应当亮证、亮照经营,在其经营场所的明显位置和网上平台公布机构基本信息、执业信息、收费价目表、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企业、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填写涉企中介服务机构名录表,见附件2)
3.拟派项目组成员应全部由专职人员构成,人数需充分满足项目开标及评标工作的实际需求,并严格按照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中明确的人员分工要求,有序开展代理业务。代理项目组长应具备工程建设领域的专业能力和经验,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劳动合同,填写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信息表,见附件3)
二、采集要求
此次信息采集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我局将统一归集、公示,纳入名录库管理。各招标代理机构相关信息不需重复录入,有更新的可在后续批次进行。
三、采集地点
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B205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玉锋 联系电话:0513-87651691
电子邮箱:18912216563@163.com
如皋市数据局
2025年2月13日
关于如皋市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信息采集和纳入名录库管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