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住建局
如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5-01-06 11:38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如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如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如皋市行政中心B楼4楼;邮编:226500;联系电话:0513-87512496;电子邮箱:jsrgjsj@sina.com)。

2024年,我局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将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纳入我局重要的议事日程,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配合抓,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匠心住建公众号的内容发布,有力地推进了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339件,办结依申请公开6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结果维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消防设计审查37件;消防验收46件;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216件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42.7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9

0 0 0 0 0

6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4

0 0 0 0 0

1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8

0 0 0 0 0

3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3

0 0 0 0 0

6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7

0 0 0 0 0

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经常性的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内容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内容说明不清晰、专用词语表述错误等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同时严把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努力塑造公开透明的政府部门形象,更好地服务于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未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