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住建局
市场监管局东、法院西等城区闲置地块临时绿化工程招标文件
来源: 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0-04-30 11:33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市场监管局东、法院西等城区闲置地块临时绿化工程

2、项目地点:市场监管局东、法院西等

3、预计工程量: 见附件报价表

4、项目实施内容:围墙拆除及外运,播种自衍花卉、栽植桧柏绿墙

5、建设单位:如皋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6、投资规模:49.5万

二、投标单位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和绿化养护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施工单位必须有充足的苗木及种植土来源、并具备良好的类似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和信誉。

5、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报名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业绩证明等有效的原件及复印件(盖章)、单位介绍信,法人不到场的应出具法人委托书。上述资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三、报价和成交方式

由参加议标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当场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伍仟元整)并现场填报单价、总价,工程评标办法为最低价中标法。中标后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否则投标保证金没收并取消中标资格。其余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当场退回。

注意事项:

1、评标定标方法:本绿化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法评标;

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及算术性修正

(1)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无效投标文件不予参加评标。

①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②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③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评标委员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

①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

②总价金额与单价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③算术错误的修正不得提高该投标文件的报价得分。

3、踏勘现场投标单位在投标前自行组织

4、栽植苗木报价为综合报价包括购苗、运输、检疫、栽植、换土、保证成活及养护等的一切费用。

5、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包含暂列金,暂列金不能上下变动。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综合报价:投标人必须到施工现场熟悉相关要求。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清单中所列项目的材料、制作、运输、安装、安全防护、维修保养、保证成活、安全文明施工、安全文明措施、价格风险及施工管理中潜在风险、利润、税金等工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7、风险费用的计算: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各方面的风险因素后进行报价。

四、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中标后需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1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安全无事故且工期按施工合同约定完成后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进度款中扣留,待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退还)。合同签订后,承包方必须服从园林处的统一管理。

五、服务要求及技术标准

1.工作任务:

(1)园林绿化施工内容及要求(见附件:工程报价表)

(2)栽植要求:成活率达100%;

(3)所发生工程量,以实际发生计量、签证并经验收合格确认的工程量为准。隐蔽工程量需经业主签证后施工。

(4)施工单位要按照有关规范要求施工,施工及缺陷养护责任期间必须服从管理单位管理,接受业主方、管理单位、监理单位的管控,响应业主方、管理部门、监理单位发出的临时调整、整改、处罚、责任追究通知。

(5)工程管理单位、工程发包单位及有关监管部门、工程监理单位对本工程各道工序进行监督管理,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业主使用。所有操作必须符合现行城市园林绿化施工有关规范标准;工程报验时必须形成一式肆套完整化、规范化工程计量监管、检测、竣工报验资料(并同时提供一套完整电子版资料)和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6)施工单位提供的苗木必须符合标书要求。

(7)本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合格工程、一次性通过工程竣工合格验收。

(8)工程管理单位:如皋市园林管理处

六、安全文明

1、安全施工:承包人应严格按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按规范组织施工。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施工单位必须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和作业的员工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必须加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特别注重机械作业对施工现场地下管网、新建道路结构、电力安全、交通安全的管理),对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律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3、施工单位必须文明施工,因施工造成的市政及公用设施的损坏概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作业面、施工通道局部条件限制,影响施工机械、车辆通畅。投标人需充分考虑施工现场机械进出,部分材料、车辆进出施工场不便等不利因素。

4、施工单位不服从管理,被业主单位列入诚信黑名单的,或经业主管理单位考核不合格单位,两年内不得参加住建系统任何工程的招标、议标。

七、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在满足合同的工期、质量、安全等要求的前提下,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应付款中预留合同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无息退还。

2、合同签订进场后,预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工程前期费用(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3、工程竣工初验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60%,验收不合格不予支付。

4、缺陷责任期满验收合格后,以审计结果及管理部门终验考评报告,最终结清工程款。

5、每次支付前,承包人均应出具相应金额的发票。

八、服务合同期限及延续:

工期1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5月8日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由于甲方原因延误, 工期顺延,但须以书面签证为准;因施工方原因延误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按200元/天加罚,其他按通用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执行。

工程养护期要求:从工程初验收合格后次日起一年。

养护标准按《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及分级标准》(2015年版)中的Ⅰ级养护标准及《如皋市中心城区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标准执行,工程管理单位将按月对施工单位进行现场考核考评并纳入工程结算。业主及工程管理单位发现承包人不按要求养管的,不及时更换枯死树,不及时更换生长不良的树,可责令承包限期整改。否则业主及工程管理单位有权委托他人管理,其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上述现象发生两次,业主有权终止协议,并对其所有工程量按半价结算。

九、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7日15点30分,15点30分后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如皋行政中心B座四楼会议室;

3、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如皋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 曹刘军;联系电话:15962933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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