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如皋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各镇(区、街道)建设局,各国有公司,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了《如皋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如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3日
如皋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夯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南通市住建局《南通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如皋市安委办《如皋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实施方案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通过强弱项、补短板,持续完善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体系机制建设,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着力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着力构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实现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行动实效,市住建局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下属单位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行动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下辖5个工作组,分别为城镇燃气组、城镇房屋组、房屋市政工程组、城市运行组、消防设计审查组,各条线分管领导任工作组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安全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安全科科长任联络员。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1.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贯彻落实各级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牵头抓总作用,深化开展“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对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全覆盖、无死角排查,全面整治企业不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作措施、经营“问题气”、“问题管网”带病运行等风险隐患。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城镇燃气经营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江苏省燃气安全检查标准》,提升隐患排查工作质量,着力消除重大隐患。严格落实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制度和相关法规标准,开展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综合评价,实施企业分级管控,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清退出市场,建立健全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市场管理机制。
2.综合施策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联合相关部门持续推动燃气领域“瓶灶管阀”质量安全,贯彻落实在用不合格“管阀”两件套更换及动态清零政策,支持燃气经营企业开展用户增值服务,进一步建立健全使用环节问题线索发现移交、联动处置机制。加快推进城镇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推动燃气安全监管智能化建设,因地制宜推进“瓶改管、瓶改电”。切实做好瓶装液化气市场整合后半篇文章,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配送服务,严格落实入户安检、随瓶安检等制度,构建规模化经营、规范化管理、专业化发展、标准化服务市场格局。加强燃气安全培训,开展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燃气领域企业“第一责任人”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二)强化城镇房屋建筑安全管理
3.深入开展既有建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按照《江苏省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南通市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江苏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力争2024年底前完成全市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整治工作,2024年9月底前完成所有存量初判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销号。
4.加强城镇房屋建筑安全管理。指导推进城市危旧房、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C、D级危险住房消险解危。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皋政办发〔2021〕112号)要求,指导各镇(区、街道)充分运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工作机制,发挥好社区网格员、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综合执法人员等前哨作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动态发现和问题解决机制,实现对隐患建筑的“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积极开展房屋安全宣传,持续提高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持续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加强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和日常巡查,对有安全隐患的农房优先及时消险解危。引导产权人、使用人通过拆除、重建、维修加固等工程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稳妥有序推进2000年及以前建的老旧农房改造改善。引导鼓励农村村民对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已有自建房屋进行抗震加固,满足抗震安全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房建设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农房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农村村民住宅的抗震设防水平,提升农房品质。
(三)夯实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基础
5.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一是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防范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治理。重点整治“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的风险隐患。二是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治理。重点检查起重机械安全状况、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质量、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验收检测等情况。三是深化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加强施工现场、生活区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施工企业和在建项目严格落实《江苏省建筑施工动火作业安全操作指南》要求,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并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抄送消防救援机构查处。
6.健全双重预防机制。大力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压实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法定职责,规范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流程,加强危险源辨识、风险分级评价及管控,督促项目各方主体对隐患问题严格排查、及时发现、及时治理,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督办、整改、销号流程,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质量。加强劳务工人的动态管理,推广使用建安码。
7.落实安全日志制度。严格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工作流程,将《安全日志》落实情况作为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和到岗履职情况,督促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法定职责。探索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现场应用,督促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通过记录仪真实记录现场情况,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强项目监理日志检查,督促监理巡查履职,及时整治问题隐患。
8.开展建筑市场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坚持“两场联动”,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重拳整治违法发包、违法转包、违法分包,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和行业乱点乱象。
9.大力发展新型建造方式。激发市场主体创新积极性,拓展数字化、智能化应用场景,积极试点应用安全生产先进技术与产品成果,推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四防”(即“人防”“物防”“技防”“智防”)建设一体化升级,辅助和替代“危、繁、脏、重”的人工作业,降低作业人员安全风险。在施工现场探索使用无人升降机。积极开展绿色施工评价工作。
(四)加强城市运行安全管理
10.推动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落实《关于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和南通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全力推动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市县一体化建设,开展风险评估和数据汇聚治理,推进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逐步实现燃气、供水、排水、道路、桥梁、第三方施工、地下管线等城市生命线基础设施“一图览”、安全监管“一网管”。
11.加强城市运行统筹管理。加强城市道路桥梁标志标线市政基础设施的巡查维护,健全发现问题的机制,暴雪天气做好应急物资准备,保障设施安全稳定运行。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制度,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提升供水安全保障能力,抓好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监管。开展老旧供排水管网更新改造,滚动排查整治城市易涝易积水点,推进排水防涝项目建设,做好汛期城市排水防涝工作,建立完善“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强化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日常运维监管。加强城市公园安全管理,建立安全风险清单,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部门联动,强化公园内游乐设施、体育健身、涉水活动等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做好极端天气下城市树木安全防范应对工作。
(五)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
12.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治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职责任务,2024年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治理,细化消防审验手续办理、消防审验技术服务、工程建设中防火材料及设施设备进场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排查整治要求和时间安排。协同有关部门分行业组织全面排查已建、在建各类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办理情况,建立违法违规建设工程数据库,分类明确整改要求,建立工作机制。
13.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部省市统一部署,严厉打击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消防审验重点领域以及消防设计审查、现场评定等重点环节监管。严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防火性能进场使用检测,严厉打击工程建设中违规使用不合格防火材料和设施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4.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压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主体责任,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复工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进场安全教育、班前(岗前)安全交底等制度,实现全面、全员、全过程安全教育。加强企业、项目层面《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江苏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2022版)》等政策文件宣贯落实,将房屋市政工程、城镇燃气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培训重要内容,切实提升一线管理人员和作业工人隐患排查整治能力。
15.加强安全监督队伍建设。以“双随机、一公开”、明查暗访、曝光警示、线上线下巡查等形式加强监督执法,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积极推进落实安全监督人员履职评价机制。鼓励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邀请专家等方式充实日常检查力量。进一步厘清各级监督机构职责,强化业务指导,细化监督流程,共享监督成果,形成层级监督合力。探索创新监督人员业务培训方式,适时组织监督人员开展比武竞赛。
16.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积极推进全市“智慧工地”“智慧燃气”等平台建设。拓展应用场景,依托监管信息平台及微信小程序,构建全要素、全层级、全过程的立体化监管体系,有效辅助现场安全管理,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精确化、高效化,并逐步建成物联感知、技术智能孪生、大数据共享分析,覆盖主管部门、企业和现场多方联动的信息管理系统。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强化指挥调度,及时研判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主要风险,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住建领域各行业条线、各监管职能单位要根据方案明确的任务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运用“多通报、多督促、多暗访”等手段,强化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力的单位要及时约谈、通报、曝光,严格追责问责。对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和督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不留死角,确保风险隐患整改到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总结推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过程中的先进做法与典型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充分发动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人人都是“吹哨人”活动,营造全行业、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行业条线、各单位要明确专人按照行业领域和职责分工做好信息的梳理、汇总,实时在“全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系统”中填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如皋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2024年度工作任务
附件
如皋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2024年度工作任务
一、提升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1.深入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当好召集人,联合相关部门持续推动燃气领域“瓶灶管阀”质量安全,动态清零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在用不合格“管阀”两件套(不合格燃气连接软管、可调节出口压力减压阀),推进符合条件的餐饮场所开展“瓶改管、瓶改电”。
2.实施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开展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专项体检,对存在被建构筑物占压风险的0.31公里市政管道和庭院管道及存在风险的27公里立管开展更新改造,完成1.1万居民用户橡胶软管改造。
3.提升燃气智慧化监管水平。协助南通推进市智慧燃气安全监管平台(二期),持续深化瓶装液化气充装、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信息化监管情况,使用燃气的餐饮等用户工商业用途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实现在线监测预警。
4.加强瓶装液化气场站标准化建设。完成全市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安全综合评价全覆盖,依法清退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企业,开展储配站改造和供应站标准化建设,提升瓶装液化气企业硬件设施和安全管理水平,强化配送服务,严格落实入户安检、随瓶安检等制度。
5.强化燃气领域执法检查。会同相关部门,大力打击违规运输、储存、销售、使用“黑气”和燃气管道第三方破坏、违章占压行为,清理车库、地下半地下、高层建筑等处违规用气,实现动态清零。
二、强化城镇房屋建筑安全管理
1.强化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根据省、市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求,完成隐患建筑三年整治工作,本年全市计划完成隐患建筑整治4栋。对于纳入整治计划的隐患建筑,指导各镇(区、街道)制定“一栋一策”治理方案,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对于新发现并鉴定为D级或房屋结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做到清人、停用、封房,并设置警示标志,会同属地政府督促指导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及时治理。指导各镇(区、街道)建立健全城镇既有房屋常态化巡查机制,实现对隐患建筑的“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2.强化鉴定机构行业管理。积极推送宣传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推荐名录库;督促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照入库条件,完善企业资质,提高鉴定质量,争取入库;根据《南通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对房屋安全鉴定活动和鉴定单位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虚假报告行为。
3.强化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的原则,分类整治存量安全隐患自建房,2024年9月底前,完成所有存量初判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销号。强化日常检查巡查,对于排查新发现的隐患自建房,第一时间清人、设置警示标识和安全围挡,分类实施整治,守住“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经营不带险,带险不经营”的底线。
4.强化农村危房改造。对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情况实时动态监测,及时将动态新增的危房纳入改造计划并实施改造,切实做到应改尽改。2024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86户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任务,及时将动态新增列入年度改造计划任务。
三、夯实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基础
1.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一是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防范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治理。重点整治“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的风险隐患。二是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治理。重点检查起重机械安全状况、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质量、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验收检测等情况。三是深化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聚焦施工人员临时宿舍等重点场所,整治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的栅栏、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私拉乱接线路等安全隐患。督促施工企业和在建项目严格落实《江苏省建筑施工动火作业安全操作指南》要求,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2.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压实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法定职责,规范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流程,加强危险源辨识、风险分级评价及管控,督促项目各方主体对隐患问题严格排查、及时发现、及时治理,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督办、整改、销号流程,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质量。
3.严格落实施工安全日志制度。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和到岗履职情况,对长期脱离岗位、安全管理履职不力的,责令施工企业予以更换。
4.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先进技术。落实省在建工地无人施工升降机检测检验标准和使用规程,结合如皋实际,探索使用无人升降机。
5.强化建筑市场监管。推进建筑市场与现场联动,将建筑工程承发包行为嵌入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持续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6.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五进”、“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专题宣讲,定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培训,提升基层监管人员、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养,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四、加强城市运行安全管理
1.进一步提升市政设施的巡查质量。有针对性的对部分道路进行脱空检测,桥梁进行常规性日常检测和结构性检测,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围绕人行道道板松动的问题,将用脚步丈量城市的工作方法落到实处,进一步优化巡查机制,突出政府、重点商业区、东大街等重点片区,增加重点片区的巡查频次。
2.推进设施更新改造,强化城市排水防涝。根据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全市完成6.5公里供水管网改造。完成西片区(世纪佳园、城市花园片区)水系畅通工程、皋南河水系畅通工程及城镇达标区(西至万寿路、东至茅稚河、北至如泰河、南至育贤路)雨水排水改造工程。统筹推进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早开工、快建设。开展雨水管网清淤检测100公里,及时清理雨水篦子、排水口的杂物淤泥,保障排水设施正常运行。
3.优化地下管线运维体系。研究组建安全监测运行机构,建立7×24小时全天候值守制度。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力度,着力打造高水平的监测值守、分析评估、运行维护的专业队伍。建立健全风险识别、分析研判、应急抢险等工作流程,完善日常监管、技术标准、考核评价等监管体系,全面提升城市基础设施规范化、信息化、智慧化管理水平。
4.推动城市生命线建设市县一体。根据省领导小组推进市县一体化工作要求,拓展建设模式,推进系统建设、风险评估、数据汇聚治理等工作,加强条块业务协同,逐步实现生命线领域一图总览、一网统管。
6.加强公园绿地设施安全管理。重点针对城市公园绿地内休闲健身、涉水活动等设施设备状况、关键部位、安全防护措施等进行全面排查,根据需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专业检测,完善工作台账,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整改。
7.加强公园绿地消防管理。重视火灾预防与巡查巡检工作,杜绝违规用火用电,堵塞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不善等问题;及时清理枯枝、枯叶、枯草等可燃物,消除火灾隐患。
五、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
1.认真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依据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要求,拟定全市住建领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督促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建设工程火灾隐患点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提高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质量,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
2.建立跨部门消防审验违法违规治理协作机制。协同市有关部门分行业组织排查已建、在建各类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办理情况。定期将办结的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数据与市消防救援机构共享,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全流程监管。加强与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市长信箱等平台对接,及时核查举报信息,并将涉及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的违法违规线索及时移交如皋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3.完善消防审验技术服务管理制度。配合省厅完善消防审验技术服务管理制度,构建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机构信用管理体系,加大对信用等级不高企业和人员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4.研究制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如皋实际,积极研究制定《如皋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导则》,预防我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火灾隐患。协同消防救援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等涉及消防的相关地方标准编制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