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卫健委
关于开展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基础数据
来源: 卫计委 发布时间:2016-10-17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人口计生部门:

为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推进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进一步提升我市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基础数据质量,根据省卫计委《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基础数据质量的通知》(苏卫办规划〔2016〕7号)、南通市卫计委《关于转发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基础数据质量的通知》(通卫指导〔2016〕5号)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基础数据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针对当前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中存在的信息错漏、逻辑关系不符等问题,通过上门核查、数据比对、数据校核,深入做好查漏、查重、查错工作,进一步提高数据覆盖率、完整率、准确率,全面提升我市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基础数据质量。

二、工作内容

(一)集中进行国家反馈数据的核实修正。国家卫计委已将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与国家人口基础数据库进行比对,核查出我市共存在7类信息,重点为居民姓名和身份证信息,目前需集中进行核对修正,国家下发的信息将通过计生内网进行分镇发放。

(二)正常开展跨平台数据比对校核。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以及卫计部门自身的出生分娩登记信息、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儿童预防接种等信息的相互比对,正常性开展信息的查漏补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高度重视全员人口信息数据核查工作,特别是要及时做好此次国家反馈数据的核实修正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有效提升全员人口数据库基础数据质量。

(二)加强工作落实。此次国家反馈数据面广量大,各镇要组织人员上门做好信息核实,做好信息汇总,并及时在平台进行信息的修正,各镇要确保在9月15日前完成此次集中核实修正工作,并将具体实施情况报我委信息科汇总,邮箱:rgjswL@163.com。

(三)加强信息安全。各镇要高度重视全员人口信息数据的安全和隐私保护工作,严禁在互联网上直接传输全员人口信息个案数据,杜绝信息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