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26318/2018-00123 | ||||
分类: | 卫生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卫计委 | ||||
文号: | 皋卫计发〔2018〕149号 | ||||
成文日期: | 2018-07-30 | ||||
发布日期: | 2018-07-30 |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工作的通知 |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如皋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省委具体办法〉〈南通市委实施办法〉的实施办法》精神,切实精简会议文件,改进文风会风,提升工作实效,现就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文件办理
1.减少发文数量。坚持“精简、必要、务实”的原则,控制发文数量和发文范围。凡法律、法规和规章已作出明确规定、现行文件已有部署且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凡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一律不发。对内容相近的文件要统筹综合,能归并的尽量归并。上级印发的文件,应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不得照搬照抄印发和层层转发。实行文件总量控制,2018年发文数量力争比2017年减少20%,今后每年发文数量只减不增。
2.提高发文质量。发文内容要切合实际,做到主题鲜明、重点突出、语言精练、格式规范。切实改进文风,不讲空话、套话,压缩公文篇幅。严格发文审核,对行文理由是否充分、文种选择是否正确、文件格式是否规范、文字表述是否严谨、谋篇布局是否得当等,都要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准确无误。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文件,必须经委政法科审核把关。
3.规范办文流程。本委发文,先由有关科室拟稿,并填写保密审查单,经办公室核稿后送分管领导审阅,最后由主要领导签发。凡下属单位拟稿需以本委名义下发的文件,相关业务科室要对文稿内容进行认真初核后再送办公室核稿。凡其他部门需要本委联合发文的,均由委主要领导签发。本委收文,经办公室登记后,先送主要领导阅批,根据领导批示送分管领导及有关科室办理。凡下属单位向本委书面请示需要答复的,一律经办公室办理登记,先送主要领导阅批,再交分管领导、有关科室承办并向有关单位反馈领导批示意见。
4.推行电子政务。今后,除涉及保密事项的文件外,凡能通过短信平台或QQ群发送的,一般不再下发纸质文件。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内网(OA平台),力争在2019年完成卫计系统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凡通过OA系统下发的各类文件,不再单独提供电子版和纸质文件。
二、进一步严格办会程序
1.把握办会原则。可开可不开、无实质性内容的会议坚决不开,能用电话、文件等形式安排部署的不再开会,能合并的会议要合并召开。确需召开的会议,尽量减少参会人数,控制参会范围。
2.严格办会程序。根据会议出席对象和规模,分别经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办公室扎口备案。凡会议出席对象为下属单位主要领导或全系统综合性会议或需要邀请委主要领导出席的,须经委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召开;凡会议出席对象为下属单位副职领导以下或单项业务工作会议的,须经委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召开。对确需召开的会议,必须提前2天向委办公室报备,提交报备单。对于出席会议对象或内容相近的会议,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合并召开。
3.提高会议效率。本委召开的全市性综合会议,会期一般为不超过1天,力争控制在半天。各条线召开的单项工作会议,会期不超过半天。尽量少安排大会典型或表态发言,确需安排的,尽量减少发言人数,控制发言时间。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会议经费开支、会务服务、用餐住宿、现场布置、活动安排、定点管理等方面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大力控减会议经费,落实高效节俭办会。
三、相关要求
1.规范办文办会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体现,各单位、各科室要予以高度重视,严格按要求予以落实,确保办文办会工作明显规范、效率明显提升。领导干部应带头转文风、改会风,不布置有违精简办文办会相关要求的工作。
2.文件下发、会议召开之后,各单位、各科室要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防止出现重部署轻落实、重场面轻效果的现象,确保文件、会议贯彻取得实效。
3.委纪检监察督查组将对本系统改进文风会风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定期通报情况,对严重违反办文办会要求的行为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如皋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