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226318/2021-00282 | ||||
| 分类: | 卫生、体育\卫生 通知 | ||||
| 发布机构: | 如皋市卫健委 | ||||
| 文号: | 皋〔2020〕166号 | ||||
| 成文日期: | 2020-11-07 | ||||
| 发布日期: | 2020-11-16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名称: | 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卫健系统安全生产 大整治专项督查的通知 | ||||
皋卫健发〔2020〕166号
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卫健系统安全生产大整治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11月3日,南通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大整治工作动员推进会。会后,市委张建华书记对贯彻落实南通市会议,开展我市安全生产大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安委办将从11月5日起组织专项督查组对我市安全生产大整治开展情况每日进行督查检查。为确保我市卫健系统安全生产大整治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实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圆满收官,我委将同时对卫健系统安全生产大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各医疗卫生单位。
二、督查内容
(1)安全生产大整治工作动员推进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各单位安全生产大整治动员部署、开展推进情况,各级领导分片、分条线包干安全生产,带队督查检查情况。
(2)各单位安全生产大整治开展情况。
(3)各单位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改销号情况。
(4)各单位应急值班值守情况。
三、督查时间
11月16日起,在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委开展为期半个月的督查。
四、督查方式
采取“四不两直”检查形式,深入单位现场开展督查检查,以督查检查检验工作落实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整治工作,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抓手,进一步细化深化具体化本镇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整治工作,进一步明确重点、明确要求,细化责任、量化任务,在今年“小灶”专项整治的基础上,拓宽覆盖面,延伸排查点,确保不放过一个漏洞,不丢掉一个盲点,不留下一个隐患。
(二)强化排查,分级复核。根据市会议部署要求,各部门和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新一轮“三级复查复核”。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照《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大整治对照检查表》(附件2)立即开展新一轮自查自改自报公示,各镇(区、街道)卫生所在镇级普查的基础上对属地所有民营医院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卫健委在镇级普查的基础上对所有公立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复查;市安委办对部门复查报备情况按比例进行抽查,确保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各单位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三)严肃督查,压实责任。我委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以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一线、深入各单位,通过查看安全生产大整治台账资料,倒推各单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情况。通过开展督导检查,进一步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予以问责追责。
各单位每天上午11:00前上报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整治开展情况,重点上报①市领导对本单位组织开展检查的情况;②各单位自查自改自报公示问题、负责人在岗带班值班情况以及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字数不超过300字。各卫生所还需上报复查复核开展情况、监管执法情况等(同时填报附件3)。
联系人:陆蓓蓓,电话:18862750669;邮箱:460020938@qq.com。
附件:1.市卫健委安全生产大整治领导小组
2.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大整治对照检查表
3.卫生所安全生产大整治情况汇总表
4.卫健系统安全生产大整治督查表
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7日
皋卫健发〔2020〕166号
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卫健系统安全生产
大整治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11月3日,南通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大整治工作动员推进会。会后,市委张建华书记对贯彻落实南通市会议,开展我市安全生产大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安委办将从11月5日起组织专项督查组对我市安全生产大整治开展情况每日进行督查检查。为确保我市卫健系统安全生产大整治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实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圆满收官,我委将同时对卫健系统安全生产大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各医疗卫生单位。
二、督查内容
(1)安全生产大整治工作动员推进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各单位安全生产大整治动员部署、开展推进情况,各级领导分片、分条线包干安全生产,带队督查检查情况。
(2)各单位安全生产大整治开展情况。
(3)各单位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改销号情况。
(4)各单位应急值班值守情况。
三、督查时间
11月16日起,在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委开展为期半个月的督查。
四、督查方式
采取“四不两直”检查形式,深入单位现场开展督查检查,以督查检查检验工作落实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整治工作,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抓手,进一步细化深化具体化本镇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整治工作,进一步明确重点、明确要求,细化责任、量化任务,在今年“小灶”专项整治的基础上,拓宽覆盖面,延伸排查点,确保不放过一个漏洞,不丢掉一个盲点,不留下一个隐患。
(二)强化排查,分级复核。根据市会议部署要求,各部门和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新一轮“三级复查复核”。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照《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大整治对照检查表》(附件2)立即开展新一轮自查自改自报公示,各镇(区、街道)卫生所在镇级普查的基础上对属地所有民营医院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卫健委在镇级普查的基础上对所有公立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复查;市安委办对部门复查报备情况按比例进行抽查,确保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各单位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三)严肃督查,压实责任。我委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以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一线、深入各单位,通过查看安全生产大整治台账资料,倒推各单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情况。通过开展督导检查,进一步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予以问责追责。
各单位每天上午11:00前上报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整治开展情况,重点上报①市领导对本单位组织开展检查的情况;②各单位自查自改自报公示问题、负责人在岗带班值班情况以及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字数不超过300字。各卫生所还需上报复查复核开展情况、监管执法情况等(同时填报附件3)。
联系人:陆蓓蓓,电话:18862750669;邮箱:460020938@qq.com。
附件:1.市卫健委安全生产大整治领导小组
2.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大整治对照检查表
3.卫生所安全生产大整治情况汇总表
4.卫健系统安全生产大整治督查表
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7日
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卫健系统安全生产大整治专项督查的通知(2).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