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卫健委
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南通考点如皋报名点报名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如皋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5-02-10 11:38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有关单位、各位考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以及《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江苏考区公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做好2025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5年2月8日—2月21日,请在截止日期前完成报名,过后无法补报。考生报名成功后,2月8日—2月28日期间仍可在报名系统继续完善相关报名材料。

(二)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 我省资格复审形式为集中网上审核,市级及县(市、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资格初审同时采用网上和线下两种模式,对网上资料上传不清晰的退回重新填报。请所有考生务必保证上传的所有照片和PDF等材料清晰规范。

2. 医考网信息系统是考试专用信息系统,部分新设立医疗机构在医考网报名系统中检索不到,考生可在医考网首页“搜索框”中搜索“添加”,出现相关链接后按照要求上传和填写相关内容,添加医疗机构界面中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代码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3. 请各位考生认真仔细进行网上填报,防止错项、漏项,避免后期资格审核过程中反复修改错过报考时间。

二、线下审核要求

(一)各单位按照本通知现场审核时间安排进行。各单位由单位相关负责人初审报名材料后,再将材料由1名负责的同志带到卫健委现场报名、审核材料。2025年实践技能考试免考考生仍须按照要求进行现场审核工作。

每位考生按照顺序提供1份纸质报名材料,不需装订。考生需本人逐张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签日期,医疗机构考务工作人员需逐张审核,审核结束后签名、签署审核日期、盖公章。

(二)请各医疗机构为本单位考生报名提供便利,禁止为非本单位考生提供报名材料及印章。

三、需提供的纸质报名材料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该申请表由各报名点打印,考生无须提供。请各报名点务必认真仔细审核考生网上报名材料,避免考生因网上报名材料反复修改错过报考时间。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须打印申请表。

(二)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有效身份证明是指公安部门签发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军队考生可使用军官证或士兵证)。因特殊情况,报名时不能提供居民身份证的,可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证明,但在参加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时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考生须将居民身份证双面复印于同一面纸上。

(三)成绩单复印件

往年参加考试未通过的考生再次报考时,须将往年成绩单和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须提供报考所用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中专毕业证书原件统一收齐交省医考中心集中审核,审核结束后发还(4月初左右)。

(五)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须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六)学历证明辅助材料

1. 外省中专学历考生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教育部门允许在本省(区、市)招生的证明(招生计划、录取名册、学籍卡、毕业生名册)。

2. 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部分江苏自考考生须在http://www.jsbys.com.cn/上查询并打印。医疗机构和考务工作具体负责同志须逐一网上核对并签名,签署审核日期。

3. 专升本考生须另提供专升本计划,以及大专毕业证书及复印件,大专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

4. 转专业考生须提供学校转专业计划、名单和在校期间学籍卡。

(七)考核合格证明

1. 考核证明分为两种,分别是《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和《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2.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适用于未取得任何执业资格的考生,例如:2024年前毕业的考生,试用起止时间按2024年2月—2025年2月填写;2024年当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该证明分两阶段各填写一张,第一阶段是2024年8月—2025年2月,第二阶段是2025年3月—2025年8月,第一阶段证明同时需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在现场审核时提交;第二阶段证明在2025年8月提交。试用期为一年以上的顺应延长填写考核时间。

3.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适用于执业助理医师考执业医师的考生,其中大专学历执业期需满2年(2023年8月31日前注册),中专学历执业期需满5年(2020年8月31日前注册)。

4. 考核合格证明全省统一格式,自行设计或其他格式一律无效;考核合格证明必须由考生所在医疗机构出具;试用期或考核期内涉及多家单位的,各单位均应提供相应时间段的考核合格证明;考核合格证明中“报考类别”项与“岗位”项及带教老师资格类别须符合考生专业,且在考生所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

(八)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考生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申请类别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范围内,工作单位名称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名称一致。

(九)带教老师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考生须提供带教老师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请注意考核合格证明中的带教老师证书编码为执业证书号码。带教老师原则上应有2名,村卫生室考生可由上级乡镇卫生院带教。

(十)聘用证明

考生须按照本考点提供的聘用证明模板进行填写并盖章,并上传到网上报名系统“其它”栏目。在院规培生可提供规培协议替代。

(十一)其他

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考生,需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第一页,第二页都要复印)。

(十二)2025年南通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各单位提供)

包括纸质版(盖公章)和电子版各一份,其中考生联系电话项目必填。按表中顺序排好考生材料。中专毕业证原件应额外提供信息登记表一份。

四、线下审核时间安排

2025年2月25日—27日,各单位按照以下日程安排将报名材料送至市卫健委统一审核。

2月25日上午:如皋市人民医院、如皋市中医院、如皋广慈医院。

2月25日下午:在城其他各单位;如城街道、下原镇的医疗卫生单位。

2月26日上午:白蒲镇、城南街道、搬经镇的医疗卫生单位。

2月26日下午:吴窑镇、磨头镇、长江镇的医疗卫生单位。

2月27日上午:东陈镇、九华镇、石庄镇、江安镇的医疗卫生单位。

2月27日下午:丁堰镇、城北街道的医疗卫生单位。

由于现场审核时间紧、要求高,请各单位务必严把初审关,并按时提交材料。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传达到辖区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并负责报名工作,各镇卫生所要传达到辖区内民营医院、个体诊所、厂(校)医务室,报名中涉及的其他问题,请电话联系,我们将尽快予以答复。

现场报名地址:市公卫中心1508会议室。

联系人:朱华骏;联系电话:87512240。

五、其它事项

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诚信报考。凡不具备报考资格,通过各种非法手段,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的考生,将按《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出具虚假证明的试用(或实习)机构,将移交相关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特别提醒:1.以上所提到的各类需提供的表格必须使用本须知附件中的表格,或考生自行至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下载,其余任何途径取得的表格一律视为不合格。

2.报名请以单位统一送审,并认真填写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电子版。送审时一并带来。

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2月10日

考生服务系统操作指南.docx

考生报名材料提交要求.docx

2025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相关表格.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