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人社局
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仲裁院 发布时间:2025-05-26 16:21 累计次数: 字体:[ ]

王亚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新就业形态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建议收悉,经会商市法院、总工会、司法局,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相关文件精神,立足职能,紧紧围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服务举措,依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处理工作。

一、健全组织体系。依托由人社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总工会共同参与的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组建劳动争议仲裁员、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和律师、专家学者、行业领域专业人员等社会力量参与的特邀调解队伍,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特邀调解多方联动,强化群体性争议、敏感性案件的预警对接、信息共享、程序衔接、联合调处工作,打造“人社牵头、部门协同、行业参与”的工作格局,构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联合调解工作模式,着力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在快递物流、电商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集中的行业劳动争议调处工作。依托“互联网+调解仲裁”,创新方式提升服务效能,为化解新业态劳动争议提供高效便捷平台和解决渠道。

二、完善工作机制。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突出问题,建立完善形势研判、应急处置、信息沟通、联合会商、协调配合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全市劳动争议发展态势、热点问题,共享工作信息、协调工作方式、总结工作经验,健全工作机制。联合开展业务培训、座谈交流、案件评析、庭审观摩、巡回审理等,针对热点、难点问题,统一裁审理念和标准尺度,推广示范调判机制,加大联动调处,不断提高裁审衔接工作水平。利用各镇(区、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劳动争议调解网络体系,实时监控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不稳定因素,发现一起就地化解一起。畅通新业态劳动者维权“绿色通道”,通过快立、快调、快审、快结,提升调解仲裁质效,为新业态劳动者提供更加坚实的权益保护。

三、抓好宣传普法。依托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积极发布中央、省市关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争议政策文件及典型案例。结合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工作特点,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广覆盖的宣传宣讲活动,每年5月由市法院、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合市矛调中心、市总工会、市工商联组织开展“法企面对面”,邀请企业人事部门领导、工会主席等人员参与,指导企业依法规范用工、守法诚信经营;市法院、市总工会在招聘季设点开展联合宣传普法,以“点对点普法”增强劳动者法治意识,引导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爱岗敬业、理性合法维权,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的良好氛围。

衷心感谢并恳请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