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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江镇镇区货车限行的通告

(2025年12月31日如皋市人民政府皋政规〔2025〕9号文发布 自2026年3月1日起实施)

为进一步加强长江镇镇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交通秩序、改善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长江镇镇区道路路网结构变化,按照镇区载货汽车“控制总量、保障需求”的总体原则,对长江镇镇区采取部分载货车辆限行措施。具体如下:

一、限制通行范围

S259疏港公路(不含)以东,S356沿江公路(不含)以北,X253云长线(不含)以西,X316九长线(不含)以南,周圩港路(含)以西及江防路(含)以南围成的闭合区域范围内(具体见附件)。

二、限制通行车辆

中重型货车、牵引车、挂车、危化品运输车辆、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专项作业车。

三、限制通行时间

每日6:00至21:00。

四、不受本通告限制车辆

(一)轻型及以下货车,以及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和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

(二)皮卡车(多用途货车);

(三)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应急救灾车等特种车辆。

五、通行管理证办理

需进入限行区域的农副产品运输、物流配送、工程施工、油品配送、公共设施运输及市容环卫等关系民生的车辆,可凭有效证明材料,在“南通交警”微信公众号线上申请或线下前往如皋市公安局如皋港派出所交警中队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办理通行证,在限行区域内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本通告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2月28日。届时请广大交通参与者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罚。

附件:限行区域图

如皋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通市如皋市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