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通知
(2024年10月8日如皋市人民政府皋政规〔2024〕2号文发布 自2024年10月8日起实施)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为强化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给付行政奖励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皋政办发〔2023〕109号)和省市有关专项文件清理要求,经清理,现决定,对不符合中央和省市最新精神或者不适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涵盖或替代,以及工作任务已完成、适用期已过的16件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宣布失效。凡宣布失效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执行。
原文件明确的使用期限已过并自动失效的文件,不再宣布失效。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涉及原政策文件的,仍按该事项发生时的原政策文件内容执行。
各镇(区、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相关政策文件清理和实施的衔接,保持政策一致性。
附件:宣布失效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目录(共16件)
如皋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宣布失效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目录
(共16件)
1.如皋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皋政规〔2014〕2号)
2.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皋政办发〔2015〕210号)
3.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实施“晚霞行动”的意见(皋政发〔2017〕39号)
4.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皋政发〔2017〕67号)
5.如皋市畜禽养殖规范化管理办法(皋政办发〔2018〕58号)
6.如皋市畜禽养殖行业项目准入审批办法(试行)(皋政办发〔2018〕59号)
7.如皋市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改造专项资金补助办法(皋政办发〔2018〕156号)
8.如皋市生猪养殖管理实施细则(皋政办发〔2018〕187号)
9.如皋市贯彻《南通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实施细则(皋政办发〔2018〕227号)
10.如皋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皋政规〔2019〕2号)
11.如皋市支出型贫困家庭收入认定暂行办法(皋政办发〔2019〕183号)
12.如皋市融资担保风险分担业务管理办法(皋政办规〔2020〕3号)
13.如皋市整合镇级民营水厂供水资产价格认定办法(皋政办发〔2020〕51号)
14.关于加快律师人才队伍发展的意见(试行)(皋政办发〔2020〕97号)
15.加强全市农(集)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方案(皋政办发〔2021〕128号)
16.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皋政办发〔2023〕78号)
南通市如皋市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