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优化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阶梯气价政策的通知
(2022年12月15日如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皋发改〔2022〕124号文发布 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如皋市益有管道燃气有限公司、南通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转发省发展改革关于落实为民办实事调整优化城镇居民燃气阶梯气价政策的通知》(通发改价格〔2021〕389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优化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阶梯气价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分档气量标准。以居民家庭户籍人口3人(含3人及以下)为基数,第一阶梯气量基数调整为400立方米(含)以下;第二阶梯气量基数调整为400-1000(含)立方米;第三阶梯气量基数调整为1000立方米以上。阶梯气价按自然年度结算。
二、调整优化配套措施。取消原“各类用户,每户每年各档气量基数增加值最高不超过200立方米”的规定。其他相关事项仍按照皋发改〔2020〕25号文件执行。
三、阶梯气量执行时间。调整优化后的居民生活用阶梯气价政策自2023年1月1日(使用量)起执行。
四、相关工作要求。你们公司要认真做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量调整相关工作,严格执行价格公示等明码标价要求,积极做好居民政策咨询及处理实施中的有关问题,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切实做好为民办实事工作。
附件: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阶梯气价表
如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通市如皋市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