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夯实乡村全面振兴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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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南通决策部署,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积极拓宽发展思路,不断加大扶持力度,努力增加村级集体收入。去年,全市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总额36652.1万元,村均110.4万元,稳定性收入占比75.39%,发展质态逐渐优化。
整合土地资源。我市鼓励村集体以租赁、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和宅基地,用于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通过发包、出租、股份合作等方式盘活经营取土坑、废沟呆塘等集体土地资源,积极发展休闲垂钓、特色水产养殖等业态,增加村集体资源收入。
激活闲置资产。我市探索“镇级闲置资产委托村级管理”模式,全面梳理镇(区、街道)已被撤并单位(原站所办公室、学校等)闲置资产,委托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经营管理,获得的收益纳入村集体经营性收入。
创新运营方式。我市鼓励各镇(区、街道)学习浙江和苏南地区组建“强村公司”抱团发展模式,探索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公司,成立初期可承接镇域内公共财政投入项目,如保洁服务、绿化、公路养护及农产品配送等服务项目。
开展自主经营。我市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成立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等,采取“支部+公司(合作社)+农户”等多种形式,开展技术指导、信息传递、物资供应、生产加工、产品营销等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