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印发<如皋市房屋征收搬迁与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6-03-02 09:16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文件出台具体时间

2026年2月27日

二、背景依据

为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统筹集体土地房屋搬迁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纳入一体化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屋征收搬迁政策体系,原皋政规〔2020〕1号《如皋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已无法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征收搬迁工作。针对原有文件职责不清、程序及标准不明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需重新修订皋政规〔2026〕1号《如皋市房屋征收搬迁与补偿安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而确保征收搬迁工作依法合规、公平高效推进。

三、目的意义

本次修订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一是原有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反映出部分不足亟须进行优化完善,从而更好地适应城市高质量发展需求;二是聚焦征收领域突出问题及短板弱项,从制度层面完善政策体系,堵住管理漏洞,强化风险防控;三是通过有效规范集体土地房屋搬迁行为,明确职责分工,切实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无序现象,推动实现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征收搬迁工作的统一管理及规范实施。

四、文件修改主要内容

1.坚持法治原则,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

将法治要求贯穿始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市征收搬迁工作实际,在《办法》第一章总则中新增了第5条、第6条,明确界定了各房屋征收搬迁部门的职责要求,进一步细化相关职能部门及各镇(区、街道)在征收搬迁各阶段的具体职责与分工。

2.强化程序意识,逐步规范征收搬迁行为

在《办法》中第一章第3条新增了“征收搬迁与补偿安置的基本原则”,首要原则即为“依法合规”、明确实行“三榜公示”制度,彰显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规定“先补偿安置后征收搬迁、先甄别认定后征收搬迁、先评估审计后补偿安置”的刚性程序要求,确保程序正当。

3.坚持秩序统一,建立征收与搬迁并轨机制

针对当前我市征收搬迁领域存在的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搬迁无上位法支撑,缺乏明确操作程序和标准、处于无序状态、政策执行标准不一等问题,本次修订统筹将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搬迁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搬迁纳入一体化管理体系,重点修改了《办法》中第二章及第三章、第四章部分,明确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均可通过征收或协议方式实施搬迁,从而推动在补偿安置标准、程序规范等方面基本实现并轨,确保征收搬迁政策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无差别适用,切实保障被征收搬迁群众合法权益。

4.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针对项目审批不严、第三方机构监管不力、搬迁成本失管失控、征收档案管理不善等问题,在《办法》中新增了“第五章 监督检查”,建立了征收搬迁项目准入联合预审、价格动态调整、服务机构信用评价、政策执行综合检查、成本与资金管控、档案归集等六项机制,旨在厘清权责,杜绝推诿,从制度源头预防和减少腐败发生。

原文链接:市政府关于印发《如皋市房屋征收搬迁与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

图解:《市政府关于印发<如皋市房屋征收搬迁与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