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文件出台的具体时间:2021年9月20日
二、背景依据:
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公安部、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
三、目的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保安队伍建设,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全面增强校园保安员的综合能力,提升学校整体安全防范水平。
四、概念解释:
本办法所指学校专职保安队员为校园保安。
五、执行口径: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和教育部门审批的民办非学历机构校园保安管理工作。
六、操作方法:
各镇(区、街道)政府要切实承担校园安全属地责任,要加大校园安全投入,优先保障保安专项经费,确保校园保安队伍建设工作健康、规范、有序地开展。
政法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统筹协调,将校园保安队伍建设工作纳入如皋市平安建设工作考核体系,协调各相关部门推进校园保安队伍建设工作中涉校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
公安部门要建立保安服务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基础管理;依法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学校严格执行校园保安队伍建设的相关规定;定期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校园保安队伍在岗业务培训等。
教育部门要将校园保安管理工作纳入教育督政内容,定期对镇(区、街道)政府开展专项督导;要与政法、公安部门建立常态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开展督查,督促指导学校落实校园保安队伍建设的各项要求;要制定校园保安考核和经费发放方案,严格根据考核结果发放校园保安专项经费。
财政部门要将校园保安经费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并根据学校规模变化动态调整,优先保障。
富皋万泰集团要成立如皋市校园保安大队,严格按照校园保安招录标准招录校园保安员,要完善校园保安管理网络,建立健全校园保安服务相关管理制度,要为校园保安配置随身防护器械,要加强对校园保安员的教育和技能培训,强化日常管理和动态检查。
学校要切实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按程序购买校园保安服务,明确校园保安服务内容、范围、责任,以及责、权、利和义务;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明确管理责任和目标。
七、文件的主要内容:
1.创新管理模式。校园保安坚持“谁派驻谁管理、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实行学校和保安公司双重日常管理机制。
2.明确部门职责。各镇(区、街道)党委政府、市各职能部门、各学校、校园保安大队要充分履行各自职责,切实担负起维护校园安全的政治责任,统筹协调,形成强大合力。
3. 规范经费保障。市直学校保安经费由市财政承担,各镇(区、街道)公办学校保安经费由市、镇两级政府按照6:4的比例进行分担,民办学校(幼儿园)经费自行负担;市财政负担部分由市教育局单独编制预算。
4.如皋市校园保安服务备案需提供以下内容:
(1)保安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
(2)保安服务许可证件、法人资格证明。
(3)保安服务协议。
(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校园保安员花名册及保安员资格、职业等级证明文件。
(5)校园保安员“五险”真实的缴费证明。
(6)校园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各项预案制度。
5.如皋市校园保安员招录需符合以下标准:
(1)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校园保安工作。
(2)年满18周岁、50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身高符合要求(男性165cm以上,女性155cm以上),有特殊技能、专长的人员可放宽至55周岁。
(3)身体健康,无残疾、纹身、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
(4)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掌握校园视频监控图像回放和其他技防设施的设防、撤防技能。熟悉和知晓紧急报警按钮的位置和作用,掌握橡胶警棍等安全防卫装备的使用方法;熟知匪警、火警、紧急救助电话号码。
(5)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事处罚、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参加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情形和不良记录。
(6)取得公安机关颁发《保安员证》(须在有效期内)。
(7)通过每学年度校园保安体能合格性测试。
6.如皋市校园保安需履行以下岗位职责:
(1)学生在校期间实行封闭管理,锁闭学校出入口大(小)门,严禁外来人员和车辆随意进出学校。
(2)接待来访人员,询问到访事由,查验、核实来访人员身份,做好登记和引领。
(3)对进出学校的物品遵守“询问、查验、报告、确认、检查、引领”制度及操作规程。对装载实验用的化学试剂及其它危险物品的车辆,须经学校领导同意并派专人监护方可进入学校。
(4)学生因特殊原因离校时,须经学校书面同意后方可放行。
(5)上放学时段,须携带防卫器械在校门外侧值勤守护,学生在校期间至少有2人值岗,不得脱岗离岗睡岗或由1人值岗。
(6)定时或不定时开展巡逻巡查(至少白天3次,夜间2次),查看视频监控影像。
(7)对紧急报警按钮、视频监控等技防设施进行查验,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落实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8)做好出入登记、交接、巡逻和巡查、重要事件处置、视频监控操作等系统工作台账记录。
(9)熟知突发事件紧急处置预案和报警、报告顺序,及时制止发生在校园内和校门口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制止无效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10)配合公安机关处置校园案(事)件,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安全防范工作。
八、落实的措施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各单位要从维护校园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把校园保安队伍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扎实有效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强化组织管理。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围绕工作重点,逐级明确责任,及时解决和处理校园保安队伍建设工作中所遇到的突出问题,全力提升学校治安防范工作的水平。
3.加强部门协作。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全局观念,加强日常沟通和协作,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强化对校园保安队伍建设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相关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校园保安队伍建设工作中的有关情况,形成常态联动工作机制;学校要加强与当地各派出所联动,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在第一时间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全力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原文链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校园保安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