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25972/2026-00593 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政府 文号: 皋政发〔2026〕17号
成文日期: 2026-04-08 发布日期: 2026-04-23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如皋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吴小祥等9名同志如皋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的决定
如皋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吴小祥等9名同志如皋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的决定
来源: 市政府 发布时间:2026-04-23 16:51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2024年11月份以来,全市各条战线涌现出一批彰显正义与担当的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他们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毅然投身于抢险、救灾、救人的英勇行动中,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充分展现了新时代市民崇德向善、勇为智为的精神风貌,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和更高水平平安建设注入了强大正能量。根据《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授予吴小祥、林友华、徐好转、张俊辰、陈磊、陈晚、佘步峰、张蓉、曹德林9名同志“如皋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在全市通报表扬。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向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学习,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在突发事件中挺身而出,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担当作为,共同营造“心有大爱、行有大德”的社会氛围,让见义勇为在如皋蔚然成风,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如皋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注入更多精神动能和道德力量。

附件: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简要事迹

如皋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皋政发〔2026〕17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