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25972/2018-00679 | 分类: | 综合政务 通告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皋政办发〔2018〕149号 | ||
成文日期: | 2018-07-24 | 发布日期: | 2018-07-24 | 有效性: | |
名称: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往来款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

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单位往来款项核算,巩固历次清理工作成效,督促各单位按照要求对往来款项及时进行清理,推动往来款项清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要求,结合历次往来款项专项清理工作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往来款项进行进一步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时点、范围、内容
(一)清理时点
以2017年12月31日为本次往来款项清理的基准日。
(二)清理范围
1.2017年12月31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但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三)清理内容
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账面所有往来款项。
二、工作部署
本次往来款项清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7月15日)
各单位成立往来款项清理工作小组,制定清理工作方案,工作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财务、办公室、组织、人事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工作方案要明确清理目标、举措、时间节点、责任人等,清理工作小组人员名单和工作方案于2018年7月15日前报市财政局行财科。
(二)实施阶段(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8月5日)
1.摸清情况,登记造册。各单位对往来款项要进行全面认真的梳理,掌握每笔往来款项形成的来龙去脉,填写好《如皋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往来款项汇总表》(附件1)、《如皋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往来款项明细表》(附件2),为清理工作奠定业务基础。
2.依法依规,分类处理。相关法律法规、财务制度是往来款项清理的文件依据,各单位要组织全体人员尤其是清理小组成员认真学习,熟练掌握。要将往来款项按应收、应付、单位、个人、时间长短等因素进行分类,重点是个人应收款项的清理。要针对不同性质、不同情况分别采取行政、组织、纪律、法律等途径和方式进行清理。
3.疑难问题,集体研究。对清理过程中发现的疑难问题,清理小组要不畏难、不回避,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各单位要召开办公会、党组(委)会进行会商,提出明确处理意见,并按相应程序进行公开公示,防止问题久拖不议或议而不决,防止往来款项清而不理或理而不彻底,确保按时清理到位。
4.账务处理,及时到位。各单位财务科室要根据清理结果,及时做好账务处理,同时填好《如皋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往来款项清理汇总表》(附件3)、《如皋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往来款项清理明细表》(附件4),于8月5日前报市财政局行财科,下属单位由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上报。
(三)总结阶段(2018年8月6日至2018年8月10日)
各单位对往来款项清理工作要进行认真总结,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剖析、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工作总结于8月10日前报市财政局行财科。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往来款项清理工作是《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财务制度的要求,是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防止国有资金流失的有效措施,是防范贪污腐败行为的重要抓手,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真实反映各单位资产负债情况的必然要求,各单位对此要高度重视,将往来款项清理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往来款项清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确保这项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往来款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专门的清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往来款项清理的组织推进,重点解决好工作中的疑难问题,确保清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在往来清理工作中,各单位是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履好职;财务、办公室等科室要密切配合,不推诿、不扯皮,切实落实好工作责任。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属单位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推进,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要履行好组织推进、督查问责等责任,切实将往来款项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查,确保成效
为确保往来款项清理工作能够如期推进到位,一方面,各单位要强化督查推进,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督查工作进度、工作成效以及矛盾问题是否及时有效化解。另一方面,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要成立专门督查组,将往来款项清理工作列为市政府交办事项进行专项督查,对清理工作中思想不重视、举措不扎实、成效不明显、长效机制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如皋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往来款项汇总表》;
2.《如皋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往来款项明细表》;
3.《如皋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往来款项清理汇总表》;
4.《如皋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往来款项清理明细表》。
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