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推荐2021年南通市级示范社名单的公示
如皋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推荐
2021年南通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公示
根据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1年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认定工作的通知》(通农传〔2021〕116号)和《关于印发南通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认得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通农发〔2020〕63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南通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按照“自愿申报、择优推荐”的原则,局组织考评小组对申报南通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5家单位逐一进行了现场考评,最终确定推荐如皋市旺杨种植农地股份合作社、如皋市刘海种植农地股份合作社、如皋市兴何种植农地股份合作社、如皋市富杨粮食种植农地股份合作社、如皋市龙祥种植农地股份合作社5家单位申报2021年南通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恭请全市城乡居民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与如皋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联系,联系人:丁亚玲,电话:87199968,13625232468。
如皋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