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民政局
如皋市《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 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7-09-12 10:26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进一步完善如皋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如皋市出台了《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皋政发〔2017〕67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1问:残疾人两项补贴指哪两项补贴?

答: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问:哪些残疾人可以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答:(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和社保关系,持本市颁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经市残联复核符合现资格条件的低保家庭内的残疾人,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一、二级智力、肢体、精神、视力重度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在我市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和社保关系,持本市颁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经市残联复核符合现资格条件的,且现残疾等级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3问:哪些情形不得享受两项补贴?

答: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城乡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生活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皋政办发〔2008〕165号)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两项补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两项补贴:固定收入超过(含)低保标准的或其它收入较高的;正在服刑、劳教期间的;参与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从事影响社会稳定活动的;参与盗窃、抢劫、破坏公共设施和扰乱社会秩序等活动的;参与组织各种形式赌博、卖淫、嫖娼、吸(贩)毒活动的;不如实申报,私自涂改、伪造证明材料的;拒绝配合家庭收入及相关情况调查的;审核、审批机构认为其它不予救助的情形。

另外,听力言语类残疾人不享受两项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或纳入特困人员供养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4问: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答:(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一、二级智力、肢体、精神、视力的残疾人按照我市低保标准35%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非一、二级智力、肢体、精神、视力的残疾人按照我市低保标准25%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内重度残疾人重残补贴金政策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对残疾人的增发部分补贴。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一、二级智力、肢体、精神、视力的残疾人按照我市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补贴;对有固定收入,且低于低保标准的实行补差发放,补足其差额;家庭人均收入在我市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我市低保标准60%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外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金。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镇、农村分别按120元/月·人和8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

5问:残疾人固定收入如何认定?

答:固定收入的核定参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城乡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生活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皋政办发〔2008〕165号)相关要求执行。重残人员固定收入的范围:①通过各种就业形式享有的工资收入;②本人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营业收入;③各类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离退休(养老)金和退职、退养费;④各种按年或按月享受的定期补助费(如遗属补助费、抚慰补助费、优抚定补等);⑤征用土地享受的生活补助费;

⑥法定赡(扶、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扶、抚)养费(赡〈扶、抚〉养费应给付的标准按给付人家庭平均收入计算);

⑦个人名下的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⑧其他应计入的固定收入。

6问:残疾人两项补贴能否与其他生活、护理类补贴同时享受?

答: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等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不重复享受。

7问: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是否可以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答: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8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如何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

答:

事项

名称

申 报 材 料

办 理 流 程

残疾人员“两项补贴”申请审批流程

1.如皋市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如皋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诚信承诺及授权声明;

3. 残疾人固定收入调查表;

4、残疾人两项补贴民主评议表;

5.公示表;

6.户籍证明、身份证、残疾证明材料;

7.如皋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变更表(变更时);

8.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协议材料、收入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

对象: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范围为低保家庭内的残疾人,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智力、肢体、精神、视力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中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一、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申请: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提交书面申请。(精神、智力可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初审: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经办人员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并进行初审。

核实: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在受理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有无固定收入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评议: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在5个工作日内,以村(居)为单位,对重残申请人经济状况调查结果进行民主评议。

公示: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在申请人常住地村(居)张榜公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时间不少于7天。

审核: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将申请材料报送市残联审核,市残联自收到乡镇人民政府初审意见和相关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民政局审批。

审批:市民政局自收到相关材料和市残联审核意见后的5个工作内提出审批意见。每季度联合财政下拨资金,镇级配套资金并发放补贴。

9问:残疾人两项补贴是否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

答: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