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街道)
如皋市城北街道戴庄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路基整理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源: 开发区(城北街道) 发布时间:2016-06-28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项目概况

工程概况:如皋市城北街道戴庄村村民委员会决定对如皋市城北街道戴庄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路基进行整理,道路总长5949米,路基整理面积26770平方米,路基宽4.5米。

施工标准:压实平整,压实度大于90%,整理后高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特别提醒:路基整理需根据现场情况增高、降低原路面高度或增加宽度等情况,整理所需土方可从戴庄村2公里范围内取土369立方米(土方不计费)运至施工现场,所需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各投标人必须自行踏勘现场,测算路基整理等所需费用,按综合单价报价。联系人:孙先生,13776988292。

    二、工期:15 天,计划开工时间:2014年5月1日。

    三、质量标准:压实平整,压实度大于90%。

四、报价方式:报综合单价,合计总价。

    五、工程款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款的80%,余款2015年农历年底前付清。在开发区境内开具发票,凭票付款。

六、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履约保证金待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息。

八、投标保证金:现场提交投标保证金  贰仟元整  (现金),中标后转为缴纳履约保证金,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中标后中标人保证金交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上述规定数额的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否则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投标保证金应单独用信封包装)。

九、最高限价:壹拾万柒仟零捌拾元整(¥:107080.00元)。

九、其它事项:

1、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安全,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为了控制质量,本次工程由村委会牵头,组织专业人员配合监督施工质量、安全。

十、竞标

1、竞标资质:

1)、企业资质为:具备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三级 (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市政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二级)以上或江苏省小型项目管理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单位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招标资格审查条款

4)特别提醒:施工单位法人代表或项目经理近两年内有过行贿记录的,则该单位壹年内不得参加开发区政府性投资工程的竞标活动。

2、竞标方式:

合理最低价中标:综合单价报价,合计总价。(经招标人办公室、财审部、总工室、纪检等会商认为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作废标。)   

3、报名时间、竞标时间及地点、所带资料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5年4月28日9:30时。

地点:如皋经济开发区 时代大厦202室

4、投标须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携本人身份证及拟担任本项目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原件、投标文件于2015年4月28日9:30时前到时代大厦202室投标签到,参加开标,逾时概不接收该投标。

5、投标文件组成:

5.1资格审查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拟担任本项目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复印件;上述资料按顺序单独装订成册,并在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作废标处理。

5.2商务标书:投标函,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十一、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1.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11.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1.2.1放弃中标项目的;

11.2.2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1.2.3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十二、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2.1资格审查资料应按第十条第5.1条规定的内容提交一份,商务标书提交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12.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除投标函外如有不一致之处,正本为准,投标函不一致的视为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

12.3商务标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应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由委托代理人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12.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的印章,或者委托代理人的印章。

十三、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3.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标书二部分,装订要求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编制目录,分别装订成册。

13.2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标书必须分别包装密封完好,包装袋上应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和标书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

十四、投标文件的提交地点和截止时间

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十条第3条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4.2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第十条第3条规定。

14.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14.3.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4.3.2投标文件未按照本文件第十二条的要求密封和标记的;

14.3.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4.3.4未办理招标资料购买手续的。

14.3.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参加开标的;

十五、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5.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5.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8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15.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十六、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16.1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

16.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6.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多个标段同时投标时,投标文件错装、混装的;

16.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16.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16.6投标报价大于最高限价的

16.7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的;

16.8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的;

16.9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未按要求单列和计算的;

16.10违反《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

16.11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6.12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16.13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6.1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16.15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情况。

16.16、通过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疑似围标串标,按废标处理。

16.16.1不同投标人报价相近,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措施费、管理费和利润部分或全部雷同的;

16.16.2不同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基本雷同的;

16.16.3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商务标书)的编制人和审核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的;

16.16.4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授权签署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的;

16.16.5开标前已有举报,开标后发现各投标单位的报价情况与举报情况相吻合的;

16.16.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16.16.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

16.16.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16.16.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

16.16.10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或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

16.16.11、利用编造或无效的资质证书、印鉴、业绩参加投标的,视为有弄虚作假嫌疑,按废标处理。

十七、信息发布:

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rgedz.gov.cn/、时代大厦一楼电梯外公示栏张贴。(具体内容以开发区网站发布为准)

十八:报名费200元/单位,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向招标代理单位缴纳报名费,否则不接该投标。

十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 朱惠玲    0513-68778027   0513-68778075

联系地点:如皋市海洋北路时代大厦202室

招标人:如皋市城北街道戴庄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单位: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04月22日

附件下载:/UploadFiles/gk/2015/4/20150423100308652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