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直学校,各镇(区、街道)教育管理中心:
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责任。2019年4月16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主持召开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教育部建立了全国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并会同公安部建立了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和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国家扶贫办等部门比对核查机制,全面准确掌握各地未入学适龄少年儿童信息,并将控辍保学工作作为创建、评估、考核的重要指标。控辍保学事关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事关精准扶贫工作考核。
2019年以来,我市各校在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控辍保学成效显著。2019年12月,在省教育厅、省扶贫办根据国家教育部、国家扶贫办要求下发《江苏省控辍保学工作排序表》共通报了全省85个县(市、区)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存在问题,南通仅我市未被通报。但是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不足:有些镇(区、街道)及学校相关人员对控辍保学政策了解不全面,责任不明晰,家长及社会对义务教育政策知晓率不高,影响到义务教育的实施。为加强《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强化控辍保学工作成效,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按时入学,确保在校学生接受完整的义务教育,现就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提高控辍保学工作的责任意识
接受义务教育是法律赋予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一项重要责任。控辍保学工作要以《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中心,宣传义务教育的法律规定,让社会了解义务教育的概念、意义和中小学生辍学的危害,不断提高全社会对控辍保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控辍保学是一项政策性强的长期任务,教育部门负责牵头制定“控辍保学”工作目标和工作实施方案,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职业行为,防止因学校和教师行为不当引起学生辍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建立控辍保学报告制度,及时向主管教育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辍学学生情况。扶贫部门要提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基本信息。镇(区、街道)办、居(村)委会要落实辍学学生劝返责任。镇(区、街道)长、村长、校长、师长、家长各负其责,形成控辍保学的合力。
二、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控辍保学政策宣传氛围
控辍保学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艰巨任务,各校可通过开设控辍保学宣传专栏、印制宣传册等形式,利用暑期宣传《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宣传义务教育政策,动员家长按时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确保在校学生及时返校。秋季开学后,各地各校要通过家校通平台、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控辍保学政策,同时通过印发资料、法律讲座、电子屏幕、校园广播、宣传栏、标语、黑板报、班队会、家长会、相关课堂教学等各种途径,采取形式多样的方法,把控辍保学政策宣传到每一个家庭和每一个学生,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政府、学校、家庭以及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控辍保学机制和氛围。
三、突破难点,聚焦特殊儿童的控辍保学工作
建档立卡户是由各镇农经办统计贫困户、低保户信息并逐级上报国家扶贫办,该部分家庭的适龄儿童纳入重点关注对象,在许多考核办法中是出现一例建档立卡适龄儿童失学即取消多项创建的“一票否决”。国家、省市有电子扶贫系统,各镇(区、街道)农经办、教育局资助中心有账号,可查询。要聚焦贫困儿童,把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控辍保学重点对象,特别是把残疾儿童、残疾人子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留守儿童作为重中之重,加强排查,摸清情况,制定方案,确保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逐一解决残疾儿童少年就学问题,可采用融合教育方式随班就读。对不能到校就读、需要送教上门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采取送教进社区、进家庭的方式实施教育,落实“一人一案”,实现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零拒绝、全覆盖。
每年暑假期间,各地各校要组织力量摸排施教区适龄少年儿童入学情况,局基础教育科下发各镇(区、街道)残疾儿童信息,局资助中心下发各镇(区、街道)建档立卡适龄儿童信息,各地各校实地排查、制定方案,以确保“100%按时入学”,安排专人做好施教区适龄少年儿童学籍建立工作,以确保“100%精准建籍”。
四、健全机制,确保控辍保学工作落到实处
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主动与家长沟通,加强家校联系,及时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对已经返校就读学生,强化保障措施,学校要建立一对一的关爱帮扶机制,针对学生的学习基础和思想状况,给予个性化辅导,切实增强他们学习的自信心、有效性和获得感,防止适龄儿童少年失学再反弹。同时,各职业学校不得招收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我市人社等部门也加大了违法招用未成年人的单位或个人的查处力度,确保全市无一用人单位违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控辍保学作为责任督学日常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市局将针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和巩固水平开展专项督导工作,建立控辍保学约谈制度和通报制度,实行控辍保学督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控辍保学工作认识到位、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学校将按规定给予表扬或表彰,对措施不力、辍学率未控制在目标以内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况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取得实效。
如皋市教育局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