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教育局
如皋市教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如皋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01-20 17:26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如皋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ugao.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如皋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13-87623013(传真)、0513-87623014;通信地址:如皋市行政中心A1114。邮政编码:226500;电子邮箱:rgsjy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教育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把政务公开作为教育管理、加强监督的重要举措,作为提高法治建设水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基础性工作,完善工作机制,严把保密审查关,通过网站、公众号等政务信息及时发布和解读,确保政务公开及时、准确、安全。

1.主动公开情况。加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建设,利用网站、“教育皋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强化教育改革的思想引领与信息服务,及时公开最新政策文件,对幼儿园、小学、初中施教区招生,中考、高考以及教育收费等热点、重点事项的政策、办事流程等进行信息公开。加强舆情研判与应对,主动回应人民关切,切实做好舆情引导,为教育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程,认真落实签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增强答复内容的针对性和形式的规范性,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全年接受依申请公开共9件,主要涉及假期管理等工作,已在法定时间内通过邮政快递寄出答复。为确保申请的准确答复,教育局主动联系申请人仔细审核申请信息内容,严格根据《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进行答复。对不属于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为申请人提供了申请方向。

3.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全面规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中应当包括的事项目录逐一进行优化调整,确保公开事项目录不遗漏。落实“三审三校”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内容审核、保密审核制度,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主动收集各科室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局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要求,对发布信息进行内容、保密双重审核。定期开展信息发布自查,优化信息发布标准化流程管理。根据市政府办信息公开科要求,全面梳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优化调整主要栏目设置,明确信息发布责任处室,加强对政府信息的管理。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市教育局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依托市政府网站教育局端口及“教育皋地”微信公众号。持续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按照市统一部署,教育局进一步推进政府网站规范化建设,科学设置栏目,明确科室职责,加大数据公开力度,对政策文件等数据主要发布版块进行进一步优化,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对教育信息的需求。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及时开展网站和新媒体排查,重点加强对微信公众号平台素材、留言、消息三个板块的管理,实现“每日监测,每周更新”。根据市统一部署,注销镇(区、街道)所有学校与部分市直学校微信公众号,加强业务培训与监督管理,确保在运行学校公众号信息发布的安全高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028.6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信息需更加全面、更加及时。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局机关全体人员信息公开意识,着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维护法治政府、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二是扩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通过政府网站、教育皋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公布,使信息公开的途径更快捷,透明度更高。三是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优化微信公众号页面和整体效果,科学设置公开事项,努力提高信息发布的权威性、丰富性、时效性,扩大宣传力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未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