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交通局
索引号: 71159313X/2019-00148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如皋市交通运输局
文号: 皋交发〔2019〕146号
成文日期: 2019-07-19
发布日期: 2019-07-2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的通知
来源: 如皋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9-07-22 08:40 累计次数: 字体:[ ]


皋交发〔2019〕146号

关于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的通知


局各相关科室,局属各企事业单位:

7月17日17-21时我市局部出现特大暴雨。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我国气候状况总体偏差,极端天气较多,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局部会有内涝或洪涝发生。预计今年影响我市的台风个数为2~3个,接近常年(2.5个),比去年(5个)略少,其中有一个影响较重。

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关于防汛防台风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做好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风工作,维护安全形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

要以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新时期防灾减灾新理念为根本遵循,深刻认识到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对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高度警醒、高度自觉、高度负责,始终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在做好本单位防范应对工作的同时,突出交通运输服务保障作用,体现交通运输行业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担当作为。

二、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防汛防台工作各项部署要求,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和救大灾,突出防汛防台薄弱环节整改落实,全力做好防汛防台各项工作。成立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吴小平局长,副组长为涉及领域的分管副局长,成员为相关科室及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局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科(应急办)。

各相关单位加强防汛防台风工作组织领导,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要求,明确责任主体,分解责任到岗,层层压实责任,形成责任具体、任务到人、环环相扣的“责任链”。

三、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

要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工作原则,以充分的防御准备为全年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突出隐患排查整治、公路抢通保通和船舶避风组织等工作重点,科学启动防御响应和应急响应,及时组织抢险救灾,统筹做好灾情统计评估、灾后恢复重建等各项工作。

公路方面:要加大汛期和台风影响期间路政、养护巡查,发现公路基础设施、安防设施及交通标志存在隐患或缺失的,及时进行维护处置。加强公路排水设施检查,切实落实防汛防台风各项准备,一旦出现汛情等突发情况,能够快速反应,及时清除影响行车安全的各种障碍和隐患。加强干线公路运行状况监测和预警,凡因汛情和台风影响不能保证路网安全运行的,及时会同公安交警、公路经营管理单位采取相应措施,并主动向社会发布信息。

港航方面:要加强港口码头、锚地、航道安全监管。要密切关注天气、台风动态、水文等变化情况,督促经营单位及时加固港口安全设施,合理安排生产作业,落实人员、机械设备和储存货物的防汛防台措施。以危险货物码头、储罐、输送管道系统等为重点,加强对设施设备技术状况、电线电路、避雷装置、检测报警装置等的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防范措施,完善防汛防台风预案。汛期和台风影响期间,凡是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作业,一律暂停。加强对航道设施的巡查、值守和维护,确保设备设施运转正常。加强航道、船闸、航标等通航设施的运行管理,开展应急演练,堵塞管理漏洞。确保安全度汛。

水上交通方面:要提前发布预报预警信息,教育引导和督促船员及航运公司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格执行恶劣天气船舶禁航限航规定,视情采取限航、封航、禁止船舶进出临时性水上交通管制措施。汛期和台风影响期间加强现场巡视检查,发现险情应及时处置。加强水上风景游览区、水上施工作业区、桥区、锚地等重点水域的监控;加强旅游客船、危险品船、施工作业船舶和长期停航船等重点船舶的监管。沿海引航方面,全面分析通航条件、引航船舶状况、气象条件,在台风来临之前,积极引领港区船舶离港到锚地防风,严格执行恶劣天气禁止引航规定,杜绝船损人伤事故。

道路运输方面:要加强客货运输安全监管和应急运输保障。重点强化“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的安全监管,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密切关注天气和路况信息,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车辆检查维护和动态监控,遇恶劣天气加强运行线路安全风险研判,结合当地气象预警和交通管控信息,对易受汛情和台风影响的班线、客运车辆提前做好应对方案,减少途中滞留风险,严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加强客运站、货运场站、道路危险品运输企业、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公交回车场站等方面防汛防台风工作组织落实情况的检查。加强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完善相关管理机制,为汛期国家重点物资和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的运输提供保障。

工程建设方面:要加强在建公路、水运、港口工程的安全监管,加强与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合作,针对洪水、地质灾害和台风等自然灾害风险,督促工程建设单位加强施工工地和施工人员驻地隐患排查,加强用电、用火、用气安全管理。提前做好大型临时设施、机械等装备设备排险加固,严格执行6级强风以上不登高、不吊装作业制度,杜绝高空坠落、设备倾覆事故。以桥梁施工、机械设施设备、深基坑施工、模板拆装、脚手架拆装使用等方面为重点,落实各项安全施工预防措施。

四、加强应急值守,保障信息畅通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讯联络、汛情信息和调度指令的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要按照预案要求,启动应急响应,并按照规定及时逐级上报有关信息。要增强工作敏感性和主动性,及时收集了解辖区汛情、台风影响情况及处置工作情况。

在防汛防台风工作期间遇有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请及时上报相关信息。联系人:张旭,联系电话:0513-87653223,电子邮箱:rggkjaqk@163.com

特此通知。


如皋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7月19日


如皋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9年7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