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27177/2021-00012 | ||||
分类: |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妇女儿童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如皋市妇联 |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1-04-15 | ||||
发布日期: | 2021-05-20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印发《2021年度如皋市“平安家庭”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关于印发《2021年度如皋市“平安家庭”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区、街道)、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级机关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特制定《2021年度如皋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能和工作实际,采取扎实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以家庭平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长安雉水、法治如皋”作贡献。
如皋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 15日
2021年度如皋市“平安家庭”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组织动员全市积极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促进社会平安稳定,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如皋,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平安中国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增强政治责任感, 提高工作预见性, 认真落实六部委《关于做好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意见》以及各级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为切入点,注重婚姻家庭纠纷调解, 健全完善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工作机制, 紧紧围绕开创“长安雉水、法治如皋”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引导社会公众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进一步推动“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提档升级, 为建设长江以北最强县市和“强富美高”新如皋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平安家庭”创建为抓手,以家庭平安为目标,完善衔接联动机制, 形成工作合力, 带动全社会努力营造安定有序的治安环境,优美文明的社区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诚信友爱的人际环境,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增强家庭成员的学法守法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健康文明意识、和睦相处意识、男女平等意识;着力提高防拐卖、防盗窃、防抢劫、防隐患、防诈骗、防艾滋能力;努力实现家庭无暴力、无涉毒、无赌博、无犯罪、无邪教、无纠纷,使家庭更加和谐美满,社区更加优美文明,社会环境更加平安稳定。为群众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提供多元、便捷的服务。坚持预防为主, 把群众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 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努力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 着力建设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注重从源头上减少婚姻家庭纠纷的产生, 以家庭平安促进社会平安。坚持依法治理,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婚姻家庭纠纷, 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具体措施
1.促进家庭防范能力提升。适应社区工作改革新变化,加强成员单位间的协调配合,通过分类指导提升基层工作的水平,提高创建实效。坚持以基层妇女儿童之家为阵地,深入开展以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进家庭、法律平安知识进家庭、安全防范措施进家庭为重点的“三进家庭”活动。继续普及防火、防盗、防抢、防暴力、防电信网络诈骗、防交通事故、卫生急救、食品安全、生活安全常识等家庭平安知识,推进技防措施进家庭,把“平安家庭”创建工作落到实处、落在细微处。
2.完善家事纠纷调处机制。各镇(区、街道)在综治中心建立妇女儿童维权站或婚姻家庭纠纷专门调处窗口,有序推进标准化家事调解工作室的建立,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巾帼网格员、妇情信息员定期入户走访、排查上报、及时处置婚姻家庭纠纷。定期召开以分析研判婚姻家庭纠纷为主要内容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及时掌握婚姻家庭纠纷总体情况, 对可能引发恶性案件的苗头性问题, 深入调查研究,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落实工作责任, 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化解。畅通妇女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做到有访必接、有访必调、有访必复,提高化解矛盾纠纷调解的能力。持续开展妇女议事会“家家访 月月谈”工作,突出抓好婚姻家庭、家庭暴力、妇女劳动权益、土地权益案件的调解,把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解疑释惑的工作落到实处,把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不断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进一步推进家庭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
3.丰富家庭法治文化宣传。开展“典亮生活·法护芳华”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开展民法典婚姻家庭篇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网络宣传活动,切切实实让民法典所蕴含的契约精神、自愿原则、诚信观念等理念以及民法典丰富内容深入人心。常态化做好“三八”妇女维权周、“4.15”国家安全日、“5.15”国际家庭日、“5.25”国际儿童失踪日、“6.10”反邪教宣传日、“6.26”禁毒日、 “11.25”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12.1”世界艾滋病日、“12.4”国家宪法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点的普法宣传活动。激发和提升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的学法热情、用法能力,做到守法自觉。组织动员广大家庭持续开展各具特色的“万家学法·法润万家”活动,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深入千家万户。
4.拓宽家庭教育覆盖层面。常态化开展“平安家庭”“最美家庭”寻访活动,宣传“平安家庭”示范户、“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等典型事迹,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家庭,引导广大家庭共同传承好家风好家训,以家庭道德文明的塑造,促进全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切实推进“三全社区家庭教育支持行动”,深入挖掘妇联在家庭教育推动与指导工作中的特色与优势,推动学校、家庭、社区教育功能的有效融合,共同为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紧扣“传承好家风好家训好家教”主题,开设“馨家学堂”,分设“父母”、“亲子”、“祖辈”、“邻里”等课堂,运用理论学习、榜样引领、个案指导、集体分享等形式,引导雉水家庭深入挖掘优秀家风家训文化、培育文明家庭风尚、倡导科学家庭教育,以优秀家风家训家教馨家、兴家!开展“四史”学习教育进家庭活动,引领全市广大家庭和青少年进一步了解和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在潜移默化中把红色传统、红色记忆、红色基因、顽强拼搏精神牢牢植入心中,激励和引导广大青少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5.升级服务家庭特殊人群。关注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留守流动妇女儿童、孤残儿童、困难妇女家庭、单亲家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等特殊群体,针对他们在生产生活、创业就业、子女教育、婚姻调适等方面的实际需求实施关爱。充分发挥“家长学吧”微阵地的作用,针对社区家庭、家长、孩子的不同情况,开展家庭教育个性化的指导服务。在现有的针对“留守儿童”、“孤困儿童”、“青春期”、“亲子沟通”等特色基础上,开展“隔代教育”、“心理健康”、“我做合格父母”、“交往与交流”、“社会性发展”等特色辅导与咨询工作,真正为社区家长和孩子提供最科学、最适宜、最实用、最贴心、最具指导与引导作用的家庭教育和心理健康服务。通过举办反拐和反诈知识讲座、播放反拐和反诈宣传视频、发放反拐和反诈宣传手册等形式,大力宣传预防和打击儿童拐卖和防诈反诈的相关知识,切实将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覆盖到农村、社区、学校和家庭,帮助广大群众特别是家长和儿童增强防范意识,让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
6.深化妇女议事机制建设。深化妇女议事会“家家访 月月谈”机制建设。妇女议事会成员要采取线上线下多种途径,主动上门入户,积极沟通联系,见人见事见实情,做到“三提三知”,即提户知人、提人知事、提事知情。妇女议事会原则上每月召集一次,对了解收集到的矛盾纠纷、隐患线索进行汇总交流、会商处置,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通报上月相关工作情况。对掌握到的严重家庭暴力现象,以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家庭暴力的事件,要及时向村(社区)两委和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发现未成年人性侵案件线索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隐患线索要做好详细记录,收集、处理的相关信息以月报形式逐级上报。
四、工作要求
1.提高创建认识。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平安是社会平安的基础。“平安家庭”的创建,是平安如皋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强富美高”新如皋的重要保障。各镇(区、街道)、各相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切实增强做好“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中去思考和谋划,把创建“平安家庭”作为促进社会和谐、人民幸福安康的有效手段来做,切实把“平安家庭”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2.注重部门联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督促和指导,制定符合本单位、本系统的具体工作方案,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全力以赴做好“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努力在全市构建党政统一领导,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牵头,成员单位通力协作,有关部门互相配合,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平安家庭”创建格局。
3.完善督查考核。“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考评纳入全市平安建设年度考核。根据省市平安家庭创建工作要求,重点考评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各镇(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注重抓好对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确保创建活动有组织领导、有专人负责、有计划部署、有典型示范、有检查总结、有档案资料;要积极探索具有本地特点、利于活动开展的良好工作方式,坚持抓好示范点工作,完善示范点的各项制度。要大力选树和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形成人人参与、家家争创,共同维护社会平安的良好格局。
附件: 如皋市2021年“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考评办法
如皋市2021年“平安家庭”创建活动
考评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平安建设总体部署,进一步增强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针对性,推进“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深入有效开展,根据市平安建设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本考评办法考评对象为各镇(区、街道)。
二、考评分值设置
设置基础分值100分,实行加减分原则,对发生因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的“民转刑”重大命案的镇(区、街道)考核设置减分项目。
三、考评内容
2021年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考核评价标准
四、考评方式
“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实行年中督查、年底考评,自查与检查相结合。
1.自查。各镇(区、街道)对“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情况进行自查,写出报告,填写考核评分表,上报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检查。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审核文件资料、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等方法,进行检查或抽查。
2021年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考核评价标准
主要内容 |
考核评价指标 |
基准分 |
自评分 |
得分依据 |
一、基础保障 |
1.“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纳入镇(区、街道)综治工作及平安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考评制度,定期开展督查评估。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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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人民调解法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纳入地方财政安排,提高保障水平。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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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大婚姻家庭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培育“老舅妈”调解员,年度各镇(区)街道建成1家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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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机制建设 |
4. 各镇(区、街道)公安部门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对家暴案件坚持优先接警、优先处置、优先救助,落实好家暴警情处置工作的长效机制;司法部门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纳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民政部门加强婚姻家庭辅导室建设,发挥社会组织和专业人才队伍的积极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工作,教育部门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引导家长重视家庭教育,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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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镇(区、街道)综治中心建立妇女儿童维权站。选优配强“双员”队伍,定期入户走访、排查上报、先期处置排查中发现的婚姻家庭纠纷等,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社会治理机制中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对掌握到的严重家庭暴力现象,以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家庭暴力的事件,要及时向村(社区)两委和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发现未成年人性侵案件线索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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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镇、村妇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要求,积极参与法院家事案件诉前调解、诉中矛盾化解,积极推荐家事调查员,并依托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及时就地化解婚姻家庭纠纷。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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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完善妇女议事 “家家访 月月谈”机制,每月8号定期召集妇女议事,聚焦妇女切身利益议事,健全议事制度,做好议事台帐,评选最美妇女议事会成员及议事案例。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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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妇联基层维权和普法 宣传 |
8.积极推进妇联基层维权工作改革,建立完善集矛盾排查、纠纷调解、法律帮助、关爱帮扶于一体的综合维权服务模式,在有效预防和化解涉及妇女权益、影响家庭平安的纠纷方面有新措施、新进展。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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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视妇联信访工作,创新信访代理和协理等基层维权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有效调处婚姻家庭纠纷。按照《妇联组织信访工作规定》有关要求,对市级妇联交办、督办的信访事项,及时进行核实,积极协调、督促和协助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按时回复交办、督办事项的办理情况。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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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采取措施保证妇女作为家庭成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房屋产权等权证和登记簿“证上有名、名下有权”,维护农村妇女集体成员权利,预防家庭财产纠纷,维护家庭和谐稳定。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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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组织开展巾帼普法进家庭活动,推进“典亮生活——她维权在身边”普法项目,面向妇女和家庭,抓住重要时间节点,有效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知识的宣传。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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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依托基层工作阵地,配合相关部门,结合实际,深化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等家庭禁毒宣教工作和预防邪教、预防艾滋病、预防拐卖、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等宣传教育工作。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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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按照全国妇联《关于加强妇女儿童舆情监测、研判和应对工作的意见》和改革要求,健全完善网上舆情收集研判反馈机制。及时发现、报告涉及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重大案件和热点事件,按时向市妇联上报舆情事件处置进展情况。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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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命案重大问题防控 (扣分项) |
1.发生因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的“民转刑”重大命案(三人以上)。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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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生其他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或突发事件。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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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生性侵女童等侵犯妇女儿童人身权益的重大舆情事件,未按上级妇联组织要求及时发声或采取相应措施的。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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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创新(加分项) |
有如下情形之一且有充足证据材料证明的酌情加分: |
最高加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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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或全省、全市首创的妇女维权工作机制或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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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进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有方式方法、技巧有创新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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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妇女维权工作机制或制度有创新举措,取得突破性进展或取得良好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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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创新建立心理健康公益服务中心或婚姻家庭辅导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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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创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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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1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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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各镇(区、街道)上报的自查分数,请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