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发改委
2015年度如皋市发改委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6-03-11 09:35 累计次数: 字体:[ ]

2015年度如皋市发改委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予公开发布《2015年如皋市发改委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5年,市发改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如皋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对照公开公正、便民为民、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如皋提供坚强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一是加强机制建设。根据人员的变动,我委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委办公室(法制办)为具体牵头科室,负责政务公开的推进实施,从而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上下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保障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2015年,我委先后召开多次会议,认真学习南通及我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落实上级规定,并要求各科室落实一名信息联络员,按时报送科室信息。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为了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我委主动加强与市政府信息中心、市法制办、相关镇区街道、其他职能部门的沟通衔接,全力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同时,不断摸索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审核公示等操作流程,有力地促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规范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内容。2015年,我委逐步完善如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平台,对开设的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投资管理、工业经济、服务业、农业农村、民营经济、社会事业、资源环境、信息与科技、财政金融、机关建设、项目审批信息等版块,做到设计合理、内容充实,便于浏览保存和交流互动。

二是发挥平台渠道作用。我委借助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市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共享系统、如皋发布等网站平台,及时发布、主动公开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信息、政策等;进一步规范本委协同办公OA系统,实现内部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提高行政办事效率。

三是全面公开行政权力清单我委始终坚持职权法定、权责一致、公开透明的原则。成立市行政审批局后,我委对相关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再次梳理,共梳理出行政权力事项19项,其中行政处罚类14项、行政征收类1项、其他类4项,对各行政权力事项的依据进行了确认,对法定时间、承诺时间、流程图、行政处罚事项自由裁量标准、联系电话、监督电话、服务指南等全部进行公开。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服务水平持续提高。

一是严谨细致,把好审核关。严把审核关是依法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到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一是本委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判断申请人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形式要求等是否齐备以及申请事项是否“一事一申请”,不具备的,要求当事人更正或补充。二是对照《条例》及相关文件,对申请公开的信息进行由表及里的分析,看该信息是否存在及是否属于政府信息,是否由本机关制作或获取,是否需要汇总、加工及重新制作,是否已主动公开,是否属申请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三是重点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需要保密、报批、征求第三方意见以及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是否能够作区分处理进行审核,对处理内容比较敏感、社会预期效应复杂、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申请以及同时向多个部门申请、涉及多个行政机关的,研究是否公开、如何答复,特别注重听取法制部门意见,有效规避后续法律风险。

二是准确规范,把好答复关。提高答复质量是依法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落脚点,也是衡量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志。一直以来本委注重增强三个意识,确保答复让申请人满意、经得起法规检验。一是增强时限意识。坚持凡提出的任何申请,不论是否本机关受理还是信息不存在,均及时、认真答复,防止被确认为行政不作为;确保在《条例》规定的15个工作日内办毕,不发生一起未答复、未按期答复的情况。二是增强沟通意识。在受理中、答复前,根据需要积极与当事人沟通交流,了解申请意图,准确把握公开内容,并积极做好解释工作,消除误解,争取支持。三是增强质量意识。对申请人的答复,坚持分类告之,按照属于公开范围、不属于公开范围、申请内容不明确、该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信息,进行分类答复并提供参考意见,做到斟词酌句、仔细推敲,做到准确、严谨、规范。

三是加强学习,把好处置关。针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本委一方面积极应对可能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对申请办理中的每个环节、步骤都确认留痕,为可能进行的举证准备作铺垫,以免造成工作被动;对一些未完全满足当事人的公开申请,在事后调查摸底、注重引导;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提前介入,研究对策,积极应对。另一方面能主动公开的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针对大多数申请人向本委申请项目的立项批文等信息,推出系列人性化、个性化服务,多措并举满足申请人需求,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务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实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数量

2015年,我委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52条。

(二)主动公开的途径

中国如皋网站和如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市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1件,针对不同情形予以答复。不予公开政府信息0件。

四、复议、诉讼情况

全市共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5起、行政诉讼案件3起,均依法处理。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委对所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检索、复印、邮寄等服务未予收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2015年,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一些成绩和进步,但是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二是信息公开的便民性和实用性有待提高;三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水平和服务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之年。我委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抓手,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热点回应,扎实有效做好新常态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组织全委集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时掌握和领会政策,增强全委上下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持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增强政务工作的透明度。紧密结合发展和改革工作实际,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把工作的重点、难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努力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是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做到推进政务公开与提升机关效能相结合。以市权力运行网、市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如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和OA系统为依托,大力开展电子政务、阳光发改,让更多的企业、群众得到更快更好的信息公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