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堰镇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丁堰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如皋”门户网站(http://www.rugao.gov.cn/)下载查阅。
一、概述
丁堰镇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和各级规定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分工
丁堰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部署丁堰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丁堰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由党政办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镇法制办负责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全力推进丁堰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建立规章制度,落实公开内容
依据《条例》和上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丁堰镇制定了《丁堰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丁堰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可信,注重实效,推进监督”
3、深化学习宣传,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提高认识。力争达到公正便民和依法行政的基本目标,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4、用好信息公开载体,及时完善更新。围绕打造“透明政府”的题中之义,丁堰镇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政府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同时指派专人做好政府网站的信息更新工作。有效发挥公示栏、广播和黑板报等传统宣传方法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公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针对微信等网络媒介在广大公众中普及率日益提高的局面,丁堰镇积极拓宽网络媒介的运用,通过新媒体平台向公众发布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丁堰镇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及时的梳理和编目。2016年度丁堰镇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8条,其中政府网站发布信息62条,政务微信发布92条。公开的内容包括政府领导分工、人事任免、民生公益、应急管理、工作动态、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丁堰镇收到个人依申请公开35件,已办结35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等
2016年度涉及丁堰镇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20起,行政复议6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丁堰镇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政府信息收取相关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16年,丁堰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距离上级的要求、与人民公众需求的尚有一些距离。一是政府公开的领域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宽,已公开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知晓率仍有待提升。二是政府信息的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互动性还不够强,不能及时听到公众的呼声,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性仍有提高空间。三是信息公开的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面对新的形势,出现的新问题,同时针对丁堰镇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做好如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丁堰镇绩效考核体系,明确分工与责任,更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受众面,真正做到让人民公众知情,接受人民公众监督,努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信息公开领域的深度与广度。
二是进一步推进决策公开的社会参与度,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丁堰镇将继续扩大公众参与度,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广泛听取公众意见,进一步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政策制定。
二是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明确落实专人负责制,提高信息更新量,对基层信息员加强培训与业务管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效率,确保公众能及时了解丁堰镇各项工作动态。
三是进一步完善载体建设,在现有基础上增加信息公开查阅点,同时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做好网站的日常维护和更新工作,拓宽发布渠道,通过微博微信等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