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及个人:
江苏绿佳置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2日递呈的《关于成立江苏绿佳置业有限公司清算工作组的报告》已收悉。为促进地方经济稳定发展,理顺江苏绿佳置业有限公司债权债务关系,维护广大债权人及购房人的合法权益,盘活江苏绿佳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海港新城项目,经研究,同意成立江苏绿佳置业有限公司清算工作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算工作组组成人员
组 长:施国建 如皋市长江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如皋市长江镇新城公司总经理
如皋市长江镇房产开发维稳工作组组长
副组长:石红兵 如皋市长江镇综合执法局执法二中队队长
如皋市长江镇房产开发维稳工作组成员
成 员:陈永军 如皋市长江镇新城公司
如皋市长江镇房产开发维稳工作组成员
孔 静 如皋市长江镇规划建设局局长
万 君 如皋市国土资源局长江分局局长
钱建生 如皋市公安局如皋港中心派出所副所长
蔡舒萍 如皋市长江镇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申跃华 如皋市长江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曹幼敏 江苏绿佳置业有限公司股东
葛 峰 江苏绿佳置业有限公司职工代表
中介机构 江苏瑞慈律师事务所
二、清算工作组清算费用组成、承担单位及承担方式
1.清算工作组成员和聘请专业机构进行清算的报酬(清算工作组里政府工作人员除外);
2.清算财产的管理、变卖及分配所需要的费用;
3.清算过程中支付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及公告费用;
4.清算过程中为了维护债权人、股东和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支付的其他费用。
5.清算费用由江苏绿佳置业有限公司承担,并先行垫付10万元,江苏绿佳置业有限公司需按照工作进度相继补足。
三、清算组存续期限及其责任
清算工作组至公司核准注销之日或破产重组终结之日终止,期间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职权,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