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完成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5560.94万元。全镇税收总收入、一般预算收入和体制结算收入详见下表:
2024年白蒲镇税收收入完成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税种 |
全口径税收收入 |
一般预算收入 |
体制结算收入 |
||
增值税 |
24794.05 |
12397.02 |
全口径的50% |
9915.81 |
全口径的40% |
消费税 |
311.89 |
0 |
100%中央收入 |
0 |
100%中央收入 |
企业所得税 |
5797 |
2318.8 |
全口径的40% |
1855.04 |
全口径的32% |
个人所得税 |
1710.29 |
684.12 |
全口径的40% |
547.29 |
全口径的3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034.93 |
1034.93 |
全口径的100% |
1034.93 |
全口径的100% |
房产税 |
1424.88 |
1424.88 |
全口径的100% |
1139.9 |
全口径的80% |
印花税 |
504.39 |
504.39 |
全口径的100% |
504.39 |
全口径的100% |
土地使用税 |
219.07 |
219.07 |
全口径的100% |
175.26 |
全口径的80% |
土地增值税 |
5026.74 |
5026.74 |
全口径的100% |
4021.39 |
全口径的80% |
车船使用税 |
644.07 |
644.07 |
全口径的100% |
644.07 |
全口径的100% |
车辆购置税 |
435.67 |
0 |
100%中央收入 |
0 |
100%中央收入 |
耕地占用税 |
463.22 |
463.22 |
全口径的100% |
370.58 |
全口径的80% |
契税 |
843.7 |
843.7 |
全口径的100% |
674.96 |
全口径的80% |
环境保护税 |
91.63 |
0 |
100%中央收入 |
0 |
100%中央收入 |
合计 |
43304.53 |
25560.94 |
20883.62 |
2.预算外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完成预算外收入22054万元,其中,自筹收入1069万元,土地出让金及租金收入10212元,上级各类专项补助收入10773万元。
二、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2024年全年安排财政总支出41043.5万元,与上年39354.15万元增加1689.35万元。
2.预算内安排支出8288.08万元,
3.预算外安排支出32755.42万元。
2024年白蒲镇预算内、预算外支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
支出科目 |
预算内支出 |
预算外支出 |
小计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741.14 |
1306.87 |
3048.01 |
公共安全支出 |
303.65 |
303.65 |
|
国防支出 |
24.07 |
24.07 |
|
教育支出 |
2048.02 |
2048.02 |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3.19 |
6.09 |
9.2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188.24 |
379.94 |
3568.18 |
医疗卫生支出 |
534.91 |
266.41 |
801.32 |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
480.11 |
22338.74 |
22818.85 |
农林水事务支出 |
1588.74 |
4358.61 |
5947.34 |
采掘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 |
291.36 |
337.61 |
628.97 |
住房保障支出 |
380.4 |
1129.35 |
1509.75 |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80 |
107.48 |
187.48 |
其他支出 |
148.58 |
148.58 |
|
合计 |
8288.08 |
32755.42 |
41043.5 |
三、预算内收支平衡情况
2024年我镇预算内体制财力基数6177.01万元,加市级专项补助和追加支出指标及专项补助,地方总财力达到8288.08万元,当年预算内安排支出8288.08万元,实现当年预算内收支平衡。
2024年财政主要工作
2024年,财税部门在镇党委、政府和上级财税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与各村(居)各部门共同努力,积极围绕年初人代会确定的工作目标,不断深化财税改革,优化征管措施,狠抓增收节支,支持经济发展,在促增长、保民生、保稳定、防风险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财政运行基本平稳。
一、积极落实国家财税政策,持续提升服务经济发展水平
深入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准确执行国家减税降费的相关政策,紧紧围绕做大做强镇域经济总体目标,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主动意识,认真分析全镇实体经济结构,积极对接上级财政部门,制订财政扶持企业发展计划,定期召开财政影响经济发展形势分析会,及时掌握重点税源企业发展态势,以点带面,研究相关信息及税收趋势。多渠道争取上级各类扶持资金,加大对特别贡献企业奖补扶持力度。在国家用地政策不断调整的情况下,主动靠前,通过财政政策持续盘活存量、整合结构,确保招引项目有用地。不断招引总部经济,成效明显,充分发挥国家财税政策的引领作用,为全镇经济的快速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为吸引外来投资创造了有利条件;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力度,为培植后续税源奠定基础。
二、依法夯实组织收入举措,努力突破财政收入增长瓶颈
2024年,镇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年初人代会确定的收入目标,切实把握收入组织的主动权,全年实现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约2.56亿元,收入总量和增幅均居全市前列。主要做法有:一是建立协调机制。2024受国际大环境影响,国内、国际经济形势低迷,企业的订单不足、利润下降,导致税收明显下降,协助企业走出当前困境成为首要任务。通过定期召开收入形势分析会,协调解决收入组织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经济动态研判和宏观政策研究,提高政策的敏感度和前瞻性。二是建立税费协助共治平台。按月向征管部门和护协税主体通报收入执行动态,建立征、管、查、协的多维度动态监控体系,适时开展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税收动态分析监控。三是建立精细化征管体制。加强税收征管基础的管理,开展以依法治税、优化服务、诚信征纳为主题的税收征管宣传,建立诚信征管体系,扎实开展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力争做到税收管理应收尽收。四是强化非税收入管理。认真开展资产清查利用工作,摸清家底建好台账,分门别类科学处置。加强土地租金收入管理,及时更新企业用地租金台账,完善镇村集体土地等资产台帐,明确管理、征收职责,在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提高土地、房产的利用效益,不断挖掘非税收入的增长潜力。
三、全力聚焦富民增收,不断增强老百姓的获得感
我们始终坚持区分轻重缓急安排财政资金的原则,在“保三保”的前提下,民生支出优先安排,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是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2024年通过“一折通”发放各类涉农补助项目13个82批次140499人户次共5890多万元;新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路15条共11.15公里,上级财政补助资金378万元;争取土地整理项目等上级补助资金3900多万元;筹集安排村级土地租金和补偿910多万元,保障了农民的既得利益。二是全面提高民生保障水平。认真落实好“养老、扶贫、助残、保险、优抚”等五条保障线政策,全年发放各类民政资金3568多万元。三是全面支持社会事业发展。2024年镇财政累计安排22818多万元,主要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园区投资环境建设(园区亮化、绿化),污水及垃圾处理能力提升、人居环境打造,河道整治、镇区水系连通、书香雅苑、绘春园安置房回购、历史文化名镇建设等,镇域整体环境得到全面提升;教育投入不断加大,安排800多万元用于回购幼儿园物资、设备,整合了勇敢、向阳幼儿园,稳定了幼教队伍,提升了幼教质量;对镇义务教育各类设施加大投入,用于林梓小学勇敢小学护栏、奚斜小学场地大门改造、蒲西小学新建多功能教室、白蒲初中食堂改造等,还通过教育专户安排了公用经费400万元,基本保证了我镇教育事业的均衡高质量发展。
四、主动参与财政改革,充分彰显公共财政功能
一是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在抓好收入的同时,认真落实零基预算要求,进一歩规范支出管理。在“三保”的基础上,严格遵照中央八项规定,不断压降公用支出,尤其是把公务接待费严格控制在市下达的限额内,同时重点保障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环境打造、社会治理等方面支出。二是强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所有财政性资金扎口管理,统一使用,严格资金支付程序,持续加大直接支付力度,缩短资金在途时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控,研究制定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开展违规融资担保、政府购买服务等不规范行为的专项清理,有效规范了政府性债务风险。四是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将政府采购列入预算管理,加强采购预算的管理和执行,镇村所有应通过政府采购的项目均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并履行好审批手续。五是建立政府性工程投资评审制度。政府性重大工程报请市财政进行投资预评,一般性政府工程由镇财政、纪检等部门组织预评,充分体现政府性工程组织实施的重要性、可能性和严肃性。财政安排专人跟踪,确保资金流程得到有效监管。